1、选择一家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以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
2、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凭证上应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串号(产品生产编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等信息。
3、购买人凭本人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
4、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并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垫付补贴资金,按新家电的销售价格减去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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