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试点名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试点目标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所辖区县(市)100%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规模以上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和可追溯管理。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主要进展情况:1.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评体系。2.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办组成与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风险会商和监测共享制度。3. 2017年我市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9%,居全国前列。3259家规模以上主体信息纳入追溯管理平台。农资和农产品违法案件联动机制建立,探索农安险监管新模式。8月上旬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中期检查。
下步改革安排:1.区县(市)100%通过省追溯县考核,2019年底前100%通过省级放心县考核。2.发挥“双安双创”优势,共建共享创建的方法和成果。3.加快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系统建设,优化监管业务流程,将农产品追溯与合格证管理制度、入市管理制度、农安信用制度、农安责任险等各项长效机制与信息化深度融合。4.坚持监管与宣传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5.对照创建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验收。
82、试点名称: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试点目标任务:强化海上联动共治,深化陆上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整治违禁渔具,突出重点渔船监管,全面推进“三战”(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行动,逐步探索建立渔业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主要进展情况:建立海陆联动执法监督机制,多措并举整治违禁渔具,突出重点渔船监管,全面推进“三战”(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行动。自4月1日至8月10日,共检查水产交易市场、饭店、冷库、充冰点、加油点、养殖场、鱼粉加工厂、造船厂、渔具制售厂等陆上经营场所近3721家次,检查渔船2704艘次,清缴违规禁用渔具1.85万余顶(张),没收违禁渔获物2.4万余公斤、涉渔“三无”船舶169艘,立案355起,移送司法机关37起,移送涉案人员132人。
下步改革安排:1.抓好开捕渔船检查,确保实现渔船合规出海生产。2.做好陆续开捕期和全面开捕期“三战”工作,落实海上和港口巡航执法常态化机制,打击各类渔业违规生产等行为。3.切实抓好滩涂、渔船违禁渔具整治,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实现禁用渔具整治常态化、制度化。4.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实现海湾海滩“湾(滩)长制”全覆盖。
83、试点名称:宁波梅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试点目标任务:1.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海洋生态科技城建立涉海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引进和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打造成为面向国际的“海洋人才高地”。2.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企业,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强、市场前景好的涉海小微企业。促进企业集聚,力争五年内重点培育5家有较大影响力的海洋龙头企业。3.完善产业政策,优化发展环境。4.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主要进展情况:1.健全引育共建机制,引进海微药业、蓝碧药业项目和威廉生物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2.优化政策制度环境,研究制订《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科技创新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精准构建支持企业开展物流供应链、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再生能源等发展的政策机制。3.打造现代海洋服务区、海洋科技创新区、海洋智能制造区、海洋文化创新区、海洋生态休闲区和海洋高端配套服务区六个区块,建立海洋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综合平台,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下步改革安排:1.出台《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科技创新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实施细则。2.建设海洋学科重点实验室,加强海洋产业基础技术研发。加快推进MIT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基础设施建设。3.支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基地搭建宁波海洋装备产业服务平台,支持宁波海洋研究院项目集群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扶持蓝碧药业、海微药业等市场前景向好的高端涉海项目做大做强,重点推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项目招引,实现海洋创新资源的积累和培育。
84、试点名称:“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试点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慈溪市人民政府
试点目标任务:成立市镇两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及执行委员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并正常运作。深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努力将农合联建设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将部分涉农职能转移给农合联承担。完善政府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发展政策。
主要进展情况:1.率先组建市镇两级农合联,实现镇级农事服务中心服务全覆盖。2.推行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成立运营市农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市农产品电商孵化园,开设淘宝特色中国?慈溪馆。成立全国首家村级和镇级保险互助(联)社,成立11家资金互助会,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1.45亿元,实施杨梅降雨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创设助农贷。3.制定出台市农合联提升发展的“1+X”系列文件,市财政每年保障资金1000余万元,市供销社投资7706万元组建资产经营公司,落实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
下步改革安排:实施市农合联提升发展行动计划,组建市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创建示范性镇级农事服务中心。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组建专业性农合联。深化农产品电商孵化园建设,研究建设本地农产品销售体系。稳妥推进资金互助会和联合会建设,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扩面。推广杨梅采摘期降雨气象指数险等产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办法,增设大学生创业担保专项贷款。鼓励有关部门将适合农合联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委托和购买方式交由农合联承接。
85、试点名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试点目标任务:1.健全股改登记制度,完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3.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创新。4.完善股改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机制。5.巩固提升“消薄”成果,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政策保障。
主要进展情况:制订《宁波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获省农业厅批复。
下步改革安排:1.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相关工作机构,落实具体任务职责分工。2.召开试点动员会、培训会等。3.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86、试点名称:供销合作社综合(专项)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试点目标任务:1.到2018年底,实现乡镇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全覆盖,其中示范性服务中心占比40%。2.到2020年底,实现乡镇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其中示范性服务中心占比50%。3.探索乡镇农合联多元化运作方式。
主要进展情况:1.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将全面建设乡镇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合联实体化运作的主要抓手。2.上半年已建成现代农业服务中心35家,拥有省级示范性服务中心9家。慈溪市率先实现乡镇全覆盖。3.开展中期评估,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下步改革安排:1.制订乡镇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农合联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并完善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工作考评和奖励机制,加快推进建设。2.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打造农合联服务会员的信息服务平台。3.着力推动服务中心运作长效机制建设。
87、试点名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试点目标任务:全面实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股权权能、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主要进展情况:1.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工作,下发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制作了工作指导手册,组织了区镇两级培训。目前,除资源性资产外已基本完成清查,现正进行数据汇总。2.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方式,谋划建设农村产权监管平台,现已启动项目招投标。3.推进产权登记改革,研究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及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股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继承赠与等相关制度。
下步改革安排:加快建设农村集体产权监管平台,强化清产核资结果应用。完善相关制度并推进落实,梳理改革成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准备迎接国家验收。
88、试点名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
牵头单位: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农业局)
试点目标任务:农技推广增值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农技人员活力明显增强,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规范高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农技推广主体协同发展,“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数量明显提高。
主要进展情况:1.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双方农业科技合作,组建4个农业产业技术团队。2.健全激励机制,实施农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职称分类评审指导机制。3.打造信息化平台,提升打造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创新多元化智慧化农技推广手段。
下步改革安排:持续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创业就业队伍;提升示范性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试点;遴选优秀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开展一对一的科技示范活动。
89、试点名称:宁海县经济开发区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试点
牵头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宁海县水利局)
试点目标任务:通过区域水资源论证,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目标和项目准入水效标准清单,明确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节水减排、绿色发展。同时,通过强化水资源区域管控,为园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实现“最多跑一次”水利改革目标。
主要进展情况:全面开展情况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正委托中介开始论证。
下步改革安排:1.印发执行试点实施方案。
2.同步总结试点经验,向其他园区推广。
90、试点名称: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试点目标任务:全面打造海绵城市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区,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修复城市水生态,提升城市品质。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向全市域推广。2019年通过国家部委试点城市最终考核。
主要进展情况:1.制定出台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运行与维护、标准图集等技术导则。2.建立海绵城市PPP项目库,发布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14.42亿元,开工项目138个,开工率86.3%。其中,完工项目52个,在建项目86个;完工面积6.59平方公里,在建面积24.36平方公里。
下步改革安排:1.做好国家部委对试点城市第二年绩效考核各项准备工作。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率。建立靠前指挥监管机制,加大整改力度,严控项目质量。3.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加快海绵建设项目进度。4.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经验总结,探索具有宁波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将宁波模式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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