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十年的立法过程中,人们发现,群众的声音越来越为立法机关重视并吸纳,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立法工作成为一项“阳光下的民主事业”。
十年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村委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工作越来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
十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闭门立法”到“开门立法”,从“一致通过”到“弃权”、“否决”,逐步完善的立法程序推动着立法工作日趋科学化和民主化。
今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达33万多条,远超出此前征集意见数最多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4月至5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时,一个月内征集到23万条意见,超过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的总和,曾创下人大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纪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今年首次修改。今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中国人大网显示,从今年7月6日至8月5日,征集意见数达55万余条,再创法律草案征集意见数之最。
民生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我国的立法工作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外界形容“中国立法步入平民时代”。
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法治,重在对公权力的治理。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自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依法行政领域的主旋律。
没有界限,权力就会无休止扩张。行政审批就是一个例证。以前,人们常抱怨“公章旅行”现象,一个审批单往往要盖上几十个公章。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带来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近年来,行政管理中不再以强制、处罚为基本手段,开始注重采用说服、指导、协商、对话等维护相对人尊严的柔性管理方式,逐步改变了传统的效率优先、以管制为中心的执法模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
“拍脑袋决策”久为群众诟病,十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听取民意,科学决策,使重大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安徽省六安市在河道治理工作中问计于民,通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召集水利、规划建设等各方面专家多次进行论证,形成翔实的决策调研报告。相关决策一经公布,立刻得到市民的响应和拥护,老城区1000多户居民的搬迁快速顺利完成。
“只要不断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体现民意、发挥民智,就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决策也就更加科学可行。”据介绍,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六安先后召开20多次由专家和市民参加的论证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先后收到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有效吸纳200多条,使城市的规划建设更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