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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10-13 15:05:47

  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为重点,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

  节约利用能源。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重点抓好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合理控制高能耗产业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抓紧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及能耗控制指标。加快先进成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各级政府要带头采购节能产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控制高耗油汽车发展。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县级及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节约利用水资源。推行农业节水灌溉,争取农业灌溉用水降低20%以上。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改造城市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更科学的供水计划和更严格的用水管理。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和“中水”回用。促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雨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60立方米左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政策,合理利用每一分土地资源,五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万亩左右。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工业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1.2以上。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引导人口、住宅集中发展,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节约利用原材料。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推广高性能、低耗材、可循环的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重超过68%。提高建筑物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流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推进汽车、轮胎、家电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废渣、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新能源和节能重点工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1)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扩建、宁海(双峰)抽水蓄能电站、大岚抽水蓄能电站等;(2)风电项目:慈溪杭州湾风电场、宁海风电项目、象山风电开发项目等;(3)天然气发电项目:望春天然气热电厂;(4)太阳能应用项目;(5)林木生物质能发电。

  热电联产工程: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二期扩建工程、久丰热电一期扩建工程、科技园区集中供热热电厂搬迁扩容、台塑宁波厂区自备热电厂、宁波明耀环保热电工程、宁波开发区热电公司原一期系统改造等。

  机动车节油与燃油替代工程:推广车用甲醇汽油。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燃气汽车,实现油改气。

  农用节能技术推广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沼气发电工程。

  绿色建筑节能工程:推动节能建筑技术、节能节材和节能建筑产品的应用,率先在东部新城区采用节能墙材、节能门窗、中空玻璃、太阳能光伏屋顶等。

  第二节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从企业、产业和园区三个层面,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循环型工业。推进石化、冶金、电力、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内部的降耗、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50家左右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有利或无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建设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态工业体系。以宁海强蛟等循环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开展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环境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集中供应、废弃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试验园区。

  发展循环型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点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秸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沼气等生态能源利用。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倡导绿色文化,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一批生态旅游环境达标区。发展生态物流业,加快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生态交通建设。

  实施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试验园区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节约行动计划

  清洁能源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产品推广行动计划

  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再利用网络建设行动计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全方位宣传推广和引导行动计划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

  1、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推动象山港、东钱湖、四明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做好甬江口、奉化江流域和近岸海域的整治,推动生态恢复工程,维护陆域和近岸海域水体功能。

  加大主要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村庄垃圾的集中处理,试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60%。

  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到“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左右。

  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大榭污水处理厂二期、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扩建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各县(市)至少新建一到两个污水处理厂。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蓝天工程”,优化能源结构,控制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的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标控制在1.2以内。

  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完成北仑电厂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加强化工、钢铁、冶金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

  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减少尾气排放。加强烟尘污染控制,适当延伸烟控区。强化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中的防尘、抑尘管理。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建立全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网络,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换系统。新建宁波市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200个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新(扩)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3个。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建枫林垃圾处理厂,形成3000吨的日处理能力。各县(市)、区要建成1-2个垃圾处理场,形成村保洁、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系统。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5%。

  4、加强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工程”,营造绿色秀美山川。以城区绿化、农村绿化和林业建设为重点,加大生态示范县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搞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210万亩。

  抓好生态修复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积极开展原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50%。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生态林防护工程:宁波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一期工程、宁波化工区防护林及绿化工程、镇海古海塘生态带、中国森林博览城等。

  生态农业保护工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大气环境治理: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城区供热扩建工程、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

  水环境治理项目:(1)污水处理工程:江东南区、宁波北区、江南、鄞西、镇海后海塘、北仑岩西、白峰、大榭污水处理厂项目、沿象山港湾污水处理厂工程。(2)流域治理工程:宁波市流域治理工程、海洋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等。(3)集中整治工程:农村生态废水处理回收工程、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工程等。

  固废治理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宁波化工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北仑固废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厂、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宁波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慈溪太极无污染物排放技术开发产业化项目、慈溪畜禽粪便综合治理项目、镇海粪便处理中心等。

  生态区建设:慈溪市生态湿地保护项目、渔山列岛人工渔礁一期建设工程、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宁波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三门湾千亩藻类养殖基地、慈溪市大桥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等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第四节 形成节约型社会导向机制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制定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环保)政策目录。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鼓励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工业园区管理政策等。倡导绿色生产、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充分发挥价格、税收、金融、财政等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环境保护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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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6年2月宁波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0-10-13 15:05:47

  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为重点,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

  节约利用能源。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重点抓好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合理控制高能耗产业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抓紧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及能耗控制指标。加快先进成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各级政府要带头采购节能产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控制高耗油汽车发展。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县级及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节约利用水资源。推行农业节水灌溉,争取农业灌溉用水降低20%以上。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改造城市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更科学的供水计划和更严格的用水管理。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和“中水”回用。促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雨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60立方米左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政策,合理利用每一分土地资源,五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万亩左右。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工业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1.2以上。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引导人口、住宅集中发展,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节约利用原材料。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推广高性能、低耗材、可循环的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重超过68%。提高建筑物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流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推进汽车、轮胎、家电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废渣、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新能源和节能重点工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1)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扩建、宁海(双峰)抽水蓄能电站、大岚抽水蓄能电站等;(2)风电项目:慈溪杭州湾风电场、宁海风电项目、象山风电开发项目等;(3)天然气发电项目:望春天然气热电厂;(4)太阳能应用项目;(5)林木生物质能发电。

  热电联产工程: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二期扩建工程、久丰热电一期扩建工程、科技园区集中供热热电厂搬迁扩容、台塑宁波厂区自备热电厂、宁波明耀环保热电工程、宁波开发区热电公司原一期系统改造等。

  机动车节油与燃油替代工程:推广车用甲醇汽油。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燃气汽车,实现油改气。

  农用节能技术推广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沼气发电工程。

  绿色建筑节能工程:推动节能建筑技术、节能节材和节能建筑产品的应用,率先在东部新城区采用节能墙材、节能门窗、中空玻璃、太阳能光伏屋顶等。

  第二节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从企业、产业和园区三个层面,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循环型工业。推进石化、冶金、电力、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内部的降耗、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50家左右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有利或无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建设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态工业体系。以宁海强蛟等循环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开展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环境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集中供应、废弃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试验园区。

  发展循环型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点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秸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沼气等生态能源利用。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倡导绿色文化,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一批生态旅游环境达标区。发展生态物流业,加快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生态交通建设。

  实施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试验园区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节约行动计划

  清洁能源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产品推广行动计划

  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再利用网络建设行动计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全方位宣传推广和引导行动计划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

  1、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推动象山港、东钱湖、四明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做好甬江口、奉化江流域和近岸海域的整治,推动生态恢复工程,维护陆域和近岸海域水体功能。

  加大主要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村庄垃圾的集中处理,试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60%。

  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到“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左右。

  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大榭污水处理厂二期、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扩建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各县(市)至少新建一到两个污水处理厂。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蓝天工程”,优化能源结构,控制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的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标控制在1.2以内。

  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完成北仑电厂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加强化工、钢铁、冶金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

  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减少尾气排放。加强烟尘污染控制,适当延伸烟控区。强化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中的防尘、抑尘管理。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建立全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网络,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换系统。新建宁波市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200个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新(扩)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3个。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建枫林垃圾处理厂,形成3000吨的日处理能力。各县(市)、区要建成1-2个垃圾处理场,形成村保洁、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系统。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5%。

  4、加强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工程”,营造绿色秀美山川。以城区绿化、农村绿化和林业建设为重点,加大生态示范县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搞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210万亩。

  抓好生态修复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积极开展原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50%。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生态林防护工程:宁波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一期工程、宁波化工区防护林及绿化工程、镇海古海塘生态带、中国森林博览城等。

  生态农业保护工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大气环境治理: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城区供热扩建工程、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

  水环境治理项目:(1)污水处理工程:江东南区、宁波北区、江南、鄞西、镇海后海塘、北仑岩西、白峰、大榭污水处理厂项目、沿象山港湾污水处理厂工程。(2)流域治理工程:宁波市流域治理工程、海洋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等。(3)集中整治工程:农村生态废水处理回收工程、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工程等。

  固废治理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宁波化工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北仑固废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厂、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宁波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慈溪太极无污染物排放技术开发产业化项目、慈溪畜禽粪便综合治理项目、镇海粪便处理中心等。

  生态区建设:慈溪市生态湿地保护项目、渔山列岛人工渔礁一期建设工程、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宁波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三门湾千亩藻类养殖基地、慈溪市大桥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等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第四节 形成节约型社会导向机制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制定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环保)政策目录。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鼓励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工业园区管理政策等。倡导绿色生产、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充分发挥价格、税收、金融、财政等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环境保护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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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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