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1日讯(通讯员陈海滨 记者胡敏)近日,在一起涉案金额1.067亿元、迄今为止标的额最大的涉外商事诉讼案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创新的审判方法,不仅为原告全额实现债权创造了条件,避免了多个涉案被告可能破产倒闭的命运,还促使了一个正在进行的收购项目正常进行,给这起复杂的经济纠纷划上完美句号——这是市中级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倡“能动司法”的又一成功案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宁波市中级法院紧密结合当前形势,针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涉企案件高发的态势,在年初即部署开展了“服务大局年”活动,推出22条具体措施,以司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紧密围绕“保增促调”的工作大局,强化“能动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司法职能作用。
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司法理念是市中级法院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市中级法院先后下派几名法官到市区各基层人民法庭和乡镇锻炼,效果明显。一名刚挂职回来的法官告诉记者,基层锻炼使他更加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更加清楚司法工作维民权、解民忧、化民怨的现实定位。
此外,市中级法院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坚持“三个至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法院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切实转变理念,努力破解科学发展难题。
结合科学发展观,市中级法院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变革和创新。在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案件中,市中级法院及时运用指定管辖的方式,将一批对地方经济影响大、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协调处理的系列案件,指定由案件所涉企业所在地基层法院集中管辖,促进了矛盾纠纷的统筹化解;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采取上,从挽救企业的角度出发,变以往一“查”了之为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活查封”,努力维持企业的“再造血”功能,并在用足用好各项刚性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运用思想工作、宣传教育、执行和解等柔性手段,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实现共赢……一系列新举措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大胆尝试,初显成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市中级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服务发展大局,按照“依法、积极、妥善”的方针帮企业解困、帮群众维权,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1至3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064件,同比上升33.65%,办结案件26977件,同比上升45.54%,其中,办结各类涉企的商事案件5964件,同比上升150.80%。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波网 一批 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