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它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不仅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一般的门诊和住院服务,而且承担着儿童计划免疫、妇女孕产期保健、计划生育、地方病疫情监测等任务,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各种疾病预防工作和饮食及饮水卫生、爱国卫生工作等,对保障广大农民健康发挥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萌芽、初建、发展、辉煌、衰落、探索重建、新合作推广七个主要阶段,相应地出现了战时管制型合作医疗、队社福利型合作医疗、新福利型合作医疗、风险型合作医疗、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医改型合作医疗等六种主要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加速器”。
(上述辞条引自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10月。)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风险 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