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碑四
十二大《党章》:
走上“依章建党”的发展道路
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十二大新《党章》清除了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三个《党章》中 “左”的错误,继承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注入了鲜活的内容,奠定了改革开放时期党内根本大法的正确基础。
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九大党章写道:“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②。十大、十一大《党章》,都沿袭了这一写法,把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专搞“阶级斗争”的政党。十二大新党章正确地论述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九大《党章》”开始,说“毛泽东思想是在帝国主义走向全面崩溃、社会主义走向全世界胜利时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③。十二大《党章》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解释,使用了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经典解释:“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④这一正确表述,引导全党的思想建设日渐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新《党章》对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任务作了明确论述,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⑤。
新《党章》逐步引导全党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从十二大开始,党内逐步走上了“依章治党”的健康发展道路。
鉴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分开以及改革开放起步时党的干部队伍发展的现状,十二大新《党章》增加了《党的干部》一节新内容,对党的干部的定义,党的干部路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等,都作出了明文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