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龚哲明)“破坏生态环境,只求造地数量,不求造地质量的破坏性造地,以及只造不耕现象要不得。”昨日,省人大代表、奉化莼湖镇田央村党支部书记王耀具建议,省政府要加强对“造地”工作的领导,规范造地行为,杜绝破坏性造地和只造不耕的现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耕地占补平衡矛盾十分突出。大力开展开发造地工作,深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已成为当前我省保护耕地资源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将废弃土地、山林、低洼地、湖沼地等改造成粮田,既扩大耕地面积,增粮充粟,促进城市建设和农业发展,又能让开发者(农村或者农民)拿到一定的补贴,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据王耀具调查,当前农村的开发造地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如有的地方砍了树林或竹林造地,破坏生态环境;有的不考虑造地的基本条件,把耕地造到了缺水的山顶上。而且,这些通过造地工作“新增”的耕地,往往因为自然条件差而无人耕种,也没有政府部门去管理这些土地的耕种,在农村普遍出现了土地只造不耕的现象。 王耀具忧心忡忡地说,这种只求造地数量,不求造地质量的破坏性造地和只造不耕的现象,严重背离政府造地的初衷。他建议,省政府要加强对造地工作的领导,协调土地、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共同做好开发造地工作,尊重客观规律,规范造地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