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任主任。 这是一条迟到的消息,在2008年初,大部制改革的方案公布后,外界期望甚高的能源部并未出现在名单中,取而代之的是国家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委员会。 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后将成为中国最高级别的能源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将设在国家能源局。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有可能担任国家能源委办公室主任一职,副主任则由能源局有关领导担任。 重新定位国家能源战略 从2003年成立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到2005年成立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再到2010年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当局对能源工作的重视可见一斑。 而能源局的成立,显然还不具备应对这样一个大摊子的局面。能源局成立之后,并没能把中国的能源管理职能统一起来。目前,中国各项能源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部、电监会、安监总局等十多个部门。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于2009年年初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家能源局要掌管全国能源工作面临五个困难,其中便包括能源局缺乏实施行业管理的手段和资源。张国宝还举例说,煤炭行业管理的五个许可证,没有一个在国家能源局,核电厂运行操控员考评在国家能源局,但发证在国家核安全局,也很不顺。 而更为关键的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新能源普遍被视为未来经济的新引擎,各国竞相出台新能源战略。 而国家发改委作为目前中国能源的主管部门,更多的任务是负责具体项目审批,因此,宏观层面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 能源专家韩晓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由国务院领导直接出面负责、由各部领导参加的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工作,这样可以从一个更宏观、更长远的角度来制定我们的能源战略。”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此前也发表观点认为,国家能源局,包括国家能源委员会,应少做微观,多做宏观研究,可以在制度设计方面有一定的创新,这也能避免国家能源局陷入具体的项目审批环节中。 或为能源部成立埋下伏笔 能源主管部门,几乎是历年机构变革里变动最频繁的。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成立能源部,作为石油工业的主管部门。能源部后来又于1993年3月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撤销。此后,中国已经17年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不过,韩晓平透露,中国历史上也曾设立过能源部、能源委,但都没有很好地形成行业管理的有效职能,由于利益分割,导致在纵向与上游的计委、经委讨价还价,与下游地方政府和工农业部门为权力、价格和投资等利益争得面红耳赤。最终能源的管辖权限也再次分散到各个部门。 而在2008年大部制改革,能源部难产很大程度上也与这种利益分配的冲突相关。韩晓平认为,相比较其他大部制的行业,能源行业还需要宏观调控,特别是有太多的强势国有企业———包括电力、石油等,这些国有企业相比过去“东一榔头西一棒”的管理,不愿意多一个管实事、责权明确的新“婆婆”来管。这些强势企业、强势部门也在不同场合谏言国家高层,慎行能源部。 因此,能源委是否能解决能源体制中深层次的问题,平衡诸多利益方的关系,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能源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已经是题中之义,从监管和管理的角度,一个独立的能源部是必须的,能源委员会的成立为其埋下了伏笔。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