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 磊)中共宁波市委近日作出决定,分别追授徐立科同志、李益波同志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徐立科同志、李益波同志学习活动。
徐立科,余姚市梁弄镇人,生前为余姚市梁弄镇初级中学校长。2009年2月19日,在前往医院检查途中,因脑溢血突发而昏迷,经全力抢救,最终医治无效,于2月28日晚不幸殉职。
决定指出,徐立科同志理想信念坚定,毕生奉献革命老区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怨无悔,在平凡岗位上实践崇高的人生价值,充分展示了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优秀品格和良好形象。徐立科同志是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楷模,是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扎根山区、默默耕耘的奉献精神;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德;学习他爱生如子、以爱育人的高尚师德;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精神境界。
李益波,奉化市西坞街道人,生前是奉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口中队民警。2009年8月29日晚,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6岁。
决定指出,李益波同志长期扎根在基层,服务在基层,十几年如一日,坚守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第一线,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和美好青春奉献给了公安事业,用实际行动塑造了“平安卫士”的光辉形象。李益波同志是我市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建设“平安宁波”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一心为民、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要学习他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优良作风;要学习他忠于职守、公正无私的职业操守;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俭朴的坚强党性。
决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徐立科同志、李益波同志为榜样,把学习徐立科、李益波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前期开展的向毛文国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牢记党的宗旨,勤政为民,务实奉献,坚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模范实践党的宗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