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邓少华 龚哲明 朱宇)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三方13日共同签署备忘录,决定实施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项目,共同在宁波建设长三角首个国家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副院长施尔畏,副省长金德水,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等出席《关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二期建设备忘录》签约仪式。
三方还分别签署了《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一轮科技合作协议书》、《中国科学院、宁波市人民政府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中科院和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将筹集7.6亿元资金,在一期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基础上,共同建设二期项目,新建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形成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项目,将通过研究模块、工程化模块、服务模块、管理模块等四个模块的构建,努力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组织。
结合宁波实际,二期项目的建设将在投融资体制、合作共建模式、创新产出评价、用人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力争到2013年,向社会企业转移100项科技成果,孵化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社会企业年新增销售额不低于10亿元。
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一期)于2007年建成。至今已承担包括来自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研发课题110多项,申请发明专利64项,为110多家企业提供了测试服务,搭建起一个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创新资源网络,有效地促进了区域创新发展。二期项目的建设,将对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支撑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能源技术 备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