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缴费 最高报29.5万
文、表/记者黄琮 通讯员穗医宣
广州市外来工医保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加广州市医保的外来工将可以享受到广州医保待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在广州市就业的外来工参加广州市医疗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即可享受到年最高支付比例限额为29.5万元、月门诊报销最高300元的医保待遇。据悉,目前已有1万多名外来工参保人参保。
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
针对外来工特点制定的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待遇下月起正式生效。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参加非广州市户籍从业人员医保的人员,个人不需缴费,只需由企业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集体按每人每月1.2%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按0.26%的标准,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企业成功办理了登记并缴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的外来工如患病需要就医,即可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住院等统筹支付待遇。据广州市医保局透露,目前已有1万多名外来工参加该项医疗保险。
确定险种后 一年内不变更
根据《关于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险种确定后,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
如出现险种转换,缴纳原险种医疗保险费用的次月仍享受原险种的医疗待遇,转换为新险种后,在新险种参保缴费的次月享受新险种的医疗待遇。不过,如果参保人停止参加外来工基本医疗保险3个月后,才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则需重新计算6个月等待期,才能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互相转换的,处理方法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互相转换。
据介绍,外来工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55%、其他医疗机构40%的比例支付。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不滚存、不累计。记者注意到,外来工的上述医保待遇与灵活就业人员普通门诊享受到的待遇相同。
养老金账户可自主提供
本报讯 (记者黄琮 通讯员穗劳宣)今后新增申领养老金的市民再也不必为一大堆银行存折发愁了。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10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办法以个人选择为前提,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今后新申领养老金的个人,只需在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时填写《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银行资料即可。
据介绍,选择在广州市领取的人员,可自主提供本人本市工行、农行、建行或农信社结算账户原件复印件;选择异地领取的,提供领取地邮政储蓄结算账户原件复印件,将养老金邮寄到参保人当地领取,邮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此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养老金仍通过原银行存折、账号继续发放。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就业 保险 成功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