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夹 | 返回宁波网首页 | 博客 | 论坛 | 时尚 | 娱乐 | 影院 | 电视 | 音乐 | 健康 | 汽车 | 旅游
对 话 BO播报 三江时评 网友播报 网上调查 网友贴图 论坛精贴 点击排行 网上电视 外媒看宁波 图 片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卫生部发布甲型流感疫苗接种方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月24日 09:07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27802780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本报北京9月23日电(记者白剑峰)今天,卫生部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疫苗适用于3岁以上的人群,9月中下旬起,在重点人群开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意见》要求,各地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优先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在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和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优先接种,具体实施细节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针对孕妇人群对疫苗的使用意见,卫生部表示将根据国内外的临床实验进展,适时提出。

  《意见》强调,接种必须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工作人员应事先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相关情况,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受种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接种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实施群体性接种时,应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

  《意见》规定,接种点应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志,接种现场配备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其他抢救设施,以应对现场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

  《意见》要求实施接种的地区,应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开展网络报告,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妥善做好鉴定和处理工作。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志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沈媛仪
相关报道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专题 分类
宁 波 热 点 国 内 聚 焦
国 际 纵 横 年 度 专 题
社 会 热 点 文 化 教 育
综 艺 娱 乐 体 育 天 地
实 用 宝 典 科 技 财 经
最新 专题
刘翔复出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2009感恩教师节
奉化一居民楼倒塌
番茄花园案
进入更多专题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4-27802780 87685148
热线传真
0574-27802780
投稿邮箱
edit@cnnb.com.cn
报料邮箱
news@cnnb.com.cn
联系地址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