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出台政策加强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江东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揽子”引才新政策,立足国际化视野广罗包括服务业高端人才在内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这是江东区为进一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新政策充分突出以人为本和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安排人才专项经费,构建以年薪制、股权期权制等形式的多元化分配体系;鼓励企业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每成功申报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企业5万元,资助有在站博士后的工作站每年科研经费10万元,补贴出站后仍留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后21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兼职、顾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才引智,对于获得立项的国外智力项目,对照市外专局的资助经费给予1:1的补贴;对参与区统一组织赴外招聘和人才交流活动的企业,补贴摊位费和统一制作招聘广告的费用。
新政策注重业绩,不维学历和职称,对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创新能力、创新业绩的人才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最高可达到每月1.5万元;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实施购房安家补助,最高可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其他各类人才分别给予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进一步降低企业引才成本,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对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海外留学人员,正式引进并在江东区担任学术技术项目带头人或在区属企业担任高层经营管理职位的,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同时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创业发展、生活服务等方面实行优惠措施。
新政策定位准确,范围对象时不仅涵盖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同时也重视引进和培养各类紧缺性人才,充分考虑我区以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实施“百千万服务业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培养会展、物流、金融、中介、创意、信息等现代高端服务业紧缺人才,根据他们对江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及在行业中的引领作用,每月发放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政府特殊津贴。鼓励我区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合作,开展各类服务外包人才专业培训,企业每建立一家人才培训基地,经区相关部门认定后,一次性补助企业3万元。以优惠政策面向国内外大力引进信誉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人才猎头和人才培训中介机构,对新引进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根据对我区的实际税收贡献,区财政前两年内给予100%的补贴,后两年内给予50%的补贴,4年以后享受中介服务企业有关政策。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为该区企业正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区财政根据不同层次分别给予人才中介服务企业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新政策修订完善不仅体现在刚性优惠政策方面,同时注重软环境的建设,提出要积极帮助引进人才解决家属就业及重点照顾子女就学,建立高层次人才疗养和体检制度,加大创新型、紧缺型人才的使用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让他们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构建人才保障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年薪 成功 就业 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