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出台文件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慈溪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多项举措,力争到2012年,实现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市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和外国专家20名,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50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1000名,完成1万名创新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供给总量、结构和素质基本适应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发展模式转型需要。
一是加大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扶持力度。强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政策保障。提高安家补助标准,对引进到慈溪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满2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在慈溪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8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员15万元的易地安家补助。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到2012年,市本级再建1000套档次较高、配套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重点解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居住问题。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慈购买普通住宅的,所交契税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切实解决家属就业,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家属,由市人事劳动部门按规定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重点照顾子女入学,对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引进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允许在中心城区择校。对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其子女义务教育段可安排到中心城区学校就学。以上引进对象可于每年中小学招生前两个月,将子女就学报告、有关证明等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安排落实。其他引进人才子女由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或引进人才住房所在镇(街道)安排就学。优先推荐各类评选,根据引进对象的成果贡献,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人才奖、科学技术奖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候选人,优先申报评审和破格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慈溪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专业人才,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是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实施“万名人才引进计划”,每两年引进人才1万名以上,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不少于6000名。加快培育发展人才市场,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经市人事部门认定后,享受新办企业各种优惠政策,并给予10-2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加强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对在我市新设立研究生实习基地和本科生实习基地的高校,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资助;对来我市实习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往返交通费由市财政负担,实习期内每月给予800元和500元的生活费补贴。完善高层次人才来慈考察活动,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意来慈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经市人事部门认定后,其来慈考察往返交通费由市财政负担。推进百项智力项目引进工作,积极收集我市项目引智需求和国内院校、科研院所最新科技成果,选择一批与慈溪产业发展关联度较大的引智项目和科研成果,通过“慈溪人才网”智力专栏、“慈溪市自主创新科技合作交流会”和企业专项科技对接活动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力争每两年引进智力项目100个,其中国外智力项目20个。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鼓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现有在站博士后的工作站每年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对建站企业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进站研究期内由市财政给予8万元经费资助,其中4万元用于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期满后,留慈工作的,经市人事部门认定,三年内由市财政按年度给予总额20万元的补贴。积极吸引留学人员来慈创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研究制定《留学人员来慈创业若干规定》,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以及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来慈创业。对来慈创业的留学人员,给予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申报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并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是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进“115人才工程”建设,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实施月津贴制度,其主持的科研项目和参加的专业培训由市财政进行资助,每两年由市里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一次健康体检,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加快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万名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到2012年,在现代管理、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养1万名创新型专业人才。加大继续教育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扎实推进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到2012年,政府资助培养100名硕士研究生,选拔100名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培训。
四是优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发展环境。加强政策配套和集成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制订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对享受政府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用人单位须按资助金额一定比例配套。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允许企业把引才、育才投入列入经营成本。对年薪15万以上高薪聘请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给予等量补助。镇(街道)采取建造人才公寓和专家公寓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可享受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缴城建大小配套费等优惠政策。健全人事人才服务网络,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数据库建设,不断扩充入库人选,对入库人选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重大人才活动、人才政策信息,提供创新成果交流、继续教育、技术成果交易、投融资和技术支持等服务。营造鼓励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大力表彰各类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对具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根据《慈溪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慈溪市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进行重奖。市一报两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着力提升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交易 就业 贷款 一批 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