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4日消息据兰州日报报道3月2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于本月开始全面执行,减免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优惠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解决上班族的困难,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每周六上午正常上班。
据了解,为确保房产新政中涉及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提出金融危机期间,暂缓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按规定的税率执行,契税视财力情况还返0.5%的部分,由于返还工作量大面广,具体操作有难度,经研究,返还纳税人的部分由征收机关在征收环节直接返还,暂免征收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同时,从今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据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分析,这一减免营业税的新政策,可以活跃二手房市场,从而进一步刺激房产市场的繁荣发展。(记者韩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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