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代表拍到的照片。 本报讯 “本建议所附的照片1展现的是环城西路上行道树遮挡交通标志的状况,照片2展现的是柳汀街与长春路口行道树遮挡交通信号灯的状况,照片3展现的是柳汀街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一遮阳篷遮挡交通信号灯的状况……”在众多市人大代表所提交的议案和建议中,江北区王静代表的建议显得与众不同,在文字建议后面还附了几张照片。 王静昨天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她听一位驾驶员抱怨市区一些行道树或遮阳篷遮挡了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阻挡了自己开车视线,差点酿成大祸。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静观察调查后,发现许多道路上都存在这种情况,便将其中几处拍了下来。 她建议有关部门对全市的道路进行普查,并及时修剪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行道树;同时,建议有关单位在安装遮阳篷时要注意是否会影响司机的视线。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记者 杨静雅)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