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安浙江”建设为“平安中国”战略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和实践基础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平安浙江”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为实现浙江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宝,也为“平安中国”战略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的重点内容和战略载体,习近平同志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工作指示中要求,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建设“平安中国”提出了具体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平安浙江”是“平安中国”战略在省域层面的先期探索和生动实践,在方向目标、内涵要求、方法途径上具有内在相通性。
1.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治理现代化首先要保证全面深化改革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不走样、不变形,而治理现代化的目的是要保证政治上人民当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幸福安康,生活方式的科学、规范、便捷,以及低成本、高效率等人民对社会生活的需要,使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化最优化。实现这些治理目标,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形成打造‘平安浙江’的领导合力”“把抓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浙江’的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从“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可以发现,党的领导是贯穿始终的政治红线,是引领社会治理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保证,构成了“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建设共同的鲜明特色和本质特征。
2.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推进“平安浙江”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人民群众企盼生活幸福,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也是政绩”,并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等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具体目标。“平安中国”与“平安浙江”建设在主要价值追求上是一脉相承的,即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7年9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与会代表时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基本目标,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开展系统治理和综合施策的方法路径。“平安浙江”建设强调平安建设是包括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乃至安全生产、就业保障、扶贫、自然灾害防治在内的综合系统工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注重对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联动组拳出击,依法依规精准发力,有力推动了社会建设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习近平同志特别重视基层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05年,在总结各地建立矛盾联调中心、治安联动中心、维护稳定中心等做法的基础上,浙江开始在全省推广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社)综治工作站,全省综治中心、综治工作站建成率达100%。浙江省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相关各部门(组织)协作联动,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体现了综合治理的系统性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政法综治战线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多方参与、合作共享、风险共担,坚持科技引领、法治保障、文化支撑,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断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
4.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工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顺应广大群众日益增强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和要求,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地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基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在2014年3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2015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推动服务和管理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2016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重在基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重心的精准把握,对基层民生、基层社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与“平安浙江”建设强调固本强基、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注重社区自治等具有内在契合关系。
5.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这一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在“平安浙江”建设中,习近平同志关于强化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建设“平安浙江”的整体合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等理念和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追求满足获得感、认同感、参与感等更高层次的需要。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等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和实现路径作出了系统设计和战略谋划,成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6.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始终贯穿了强化法治保障的思维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和按政策办事,把解决矛盾纠纷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方针。”“创新‘枫桥经验’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在依法治省中取得明显成效。”习近平同志关于民主法治建设是“平安浙江”建设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理的思想和实践,以及由他亲自推动并实施的“法治浙江”建设,都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素材。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标题: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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