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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5 09:00: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八八战略”十五年视频展播 【专题】“八八战略”再深化 改革开放再出发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对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升为基本方略,并就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立足浙江、放眼全国,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平安浙江”建设战略,为探索社会治理科学有效之道形成了系统性方案、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今天的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资源和实践经验。

枫桥“老娘舅”调解纠纷。徐德文摄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战略决策

  2003年,浙江省人均GDP2434美元,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省份和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浙江也“更早地感受到一些新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率先遭遇“成长中的烦恼”。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环境等发展相对滞后,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不断出现新情况,由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经济高速增长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和代价不断上升。面对这一情况,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时期”“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树立新的稳定观”。2004年4月22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当年5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浙江成为全国最早提出并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

  1.明确把平安作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和普遍性要求,强调“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平安浙江”战略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历史背景下,从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出的,表明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问题。他曾指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富民与安民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他要求全省上下务必保持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新的改革观、发展观和稳定观。同时,在对待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方面,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平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连平安都难以确保,也就难以实现发展和改革,必须坚持把平安作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和普遍性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能以为我们现在强调‘平安’,改革与发展就可以放松了;更不能以为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影响‘平安’的问题,就因噎废食,不事改革,不抓发展”“如果不注重‘社会更加和谐’,就不可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更谈不上现代化。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过硬’,学会‘十指弹琴’,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全省上下将建设平安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扎实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促进了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2.明确“平安浙江”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强调建设“平安浙江”目的是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平安浙江”是着眼于广义的大平安而言的。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同时,“广义的‘平安’不是泛化的平安,不能理解为把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包含在‘平安浙江’建设之内,大而化之地把它作为一个框,而是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有机统一和内在联系,综合考虑各方面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使之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围绕“平安浙江”建设,浙江省委提出了“五个更加”的总体目标和“六个确保”的具体目标,即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这与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相符合的。习近平同志强调“平安浙江”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综合的、系统的工程,具有深刻的哲学意蕴,表明“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就平安论平安,就稳定论稳定”,而是把社会建设提高到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强调社会建设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作用,揭示了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交融互动和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

  3.明确基层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基石,强调“‘平安浙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浙江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进程中,出现了观念急剧变化、流动人口增加、社会阶层分化、环境污染严重等新情况、新矛盾,基层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管理缺位、政府管理能力不足和职能、职权、财物资源缺乏的问题变得更加凸显。在系统调研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没有基层的平安,就没有全省的平安”“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基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基层干部在整个党的事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发挥着谁也替代不了的重要作用”。由此,习近平同志特别要求,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关键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关键在落实”。

  在如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发掘“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强调要创新和推广“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03年11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枫桥经验’是浙江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浙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经验”。他认为,“枫桥经验”凝聚了浙江广大干部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的智慧和创新,是浙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经验;“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因此,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平安浙江”建设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减少、化解矛盾纠纷。

  4.明确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相结合,强调“只有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与法治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保障,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海外侨胞、台胞、归侨、侨眷等的参与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平安浙江’建设”。在强调民主制度建设的同时,习近平同志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在2006年4月召开的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省委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是对浙江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其中,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载体,而建设‘法治浙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他要求,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必须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即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德法相济,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平等发展、安居乐业、和谐稳定、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受益者,又成为“平安浙江”的建设者。

  5.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全面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作为地方工作的首要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平安浙江”建设始终。习近平同志突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为有效发挥党对平安浙江的领导作用,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把建设平安浙江作为地方党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加强“平安浙江”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强调党对“平安浙江”建设领导作用的同时,习近平同志还特别重视“平安浙江”建设进程中的党的建设问题。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建设‘平安浙江’,必须突出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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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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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5 09:00:00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对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升为基本方略,并就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立足浙江、放眼全国,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平安浙江”建设战略,为探索社会治理科学有效之道形成了系统性方案、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今天的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资源和实践经验。

枫桥“老娘舅”调解纠纷。徐德文摄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战略决策

  2003年,浙江省人均GDP2434美元,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省份和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浙江也“更早地感受到一些新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率先遭遇“成长中的烦恼”。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环境等发展相对滞后,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不断出现新情况,由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经济高速增长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和代价不断上升。面对这一情况,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时期”“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树立新的稳定观”。2004年4月22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当年5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浙江成为全国最早提出并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

  1.明确把平安作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和普遍性要求,强调“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平安浙江”战略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历史背景下,从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出的,表明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问题。他曾指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富民与安民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他要求全省上下务必保持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新的改革观、发展观和稳定观。同时,在对待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方面,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平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连平安都难以确保,也就难以实现发展和改革,必须坚持把平安作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和普遍性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能以为我们现在强调‘平安’,改革与发展就可以放松了;更不能以为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影响‘平安’的问题,就因噎废食,不事改革,不抓发展”“如果不注重‘社会更加和谐’,就不可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更谈不上现代化。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过硬’,学会‘十指弹琴’,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浙江全省上下将建设平安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扎实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促进了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2.明确“平安浙江”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强调建设“平安浙江”目的是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平安浙江”是着眼于广义的大平安而言的。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同时,“广义的‘平安’不是泛化的平安,不能理解为把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包含在‘平安浙江’建设之内,大而化之地把它作为一个框,而是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有机统一和内在联系,综合考虑各方面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使之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围绕“平安浙江”建设,浙江省委提出了“五个更加”的总体目标和“六个确保”的具体目标,即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这与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相符合的。习近平同志强调“平安浙江”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综合的、系统的工程,具有深刻的哲学意蕴,表明“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就平安论平安,就稳定论稳定”,而是把社会建设提高到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强调社会建设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作用,揭示了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交融互动和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

  3.明确基层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基石,强调“‘平安浙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浙江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进程中,出现了观念急剧变化、流动人口增加、社会阶层分化、环境污染严重等新情况、新矛盾,基层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管理缺位、政府管理能力不足和职能、职权、财物资源缺乏的问题变得更加凸显。在系统调研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没有基层的平安,就没有全省的平安”“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基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基层干部在整个党的事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发挥着谁也替代不了的重要作用”。由此,习近平同志特别要求,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关键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关键在落实”。

  在如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发掘“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强调要创新和推广“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03年11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枫桥经验’是浙江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浙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经验”。他认为,“枫桥经验”凝聚了浙江广大干部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的智慧和创新,是浙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经验;“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因此,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平安浙江”建设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减少、化解矛盾纠纷。

  4.明确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相结合,强调“只有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与法治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保障,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内容。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海外侨胞、台胞、归侨、侨眷等的参与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平安浙江’建设”。在强调民主制度建设的同时,习近平同志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支撑和保障。在2006年4月召开的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省委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是对浙江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其中,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载体,而建设‘法治浙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他要求,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必须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即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德法相济,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平等发展、安居乐业、和谐稳定、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受益者,又成为“平安浙江”的建设者。

  5.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全面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作为地方工作的首要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平安浙江”建设始终。习近平同志突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为有效发挥党对平安浙江的领导作用,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把建设平安浙江作为地方党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加强“平安浙江”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强调党对“平安浙江”建设领导作用的同时,习近平同志还特别重视“平安浙江”建设进程中的党的建设问题。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建设‘平安浙江’,必须突出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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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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