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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宁波籍公民和在宁波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外地籍公民,
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最美宁波人”候选人。
评选标准:
1、时代性:候选人的事迹能够生动、丰满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时代引领作用;
2、典型性:候选人在某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其先进事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3、感染力:候选人的事迹生动感人、可亲可学,具有催人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
4、影响力: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推选程序:
通过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级新闻媒体等组织推荐等产生。
网友也可以致电和发送电子邮件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9182728;邮箱:zmnbr2014@163.com。
公示投票:
在《宁波晚报》和中国宁波网上公示刊登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开展网上网下投票。
2015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组委会将在市属媒体上公布2014年度“最美宁波人”当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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