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社会改革深入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不断推进。五年来,先后出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充分就业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改革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五项重点改革全面推进,三年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等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深入实施。
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降低。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政府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经验启示
(一)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发展战略地位
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突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的战略要求,积极完善社会发展政策体系,大大加快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步伐。浙江的经济发展居全国前列,同时浙江的社会发展水平也居全国前列。以2007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基准值100计算,2010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114.76,比2007年提高14.76点,发展水平提升明显。2008-2010年各年增速分别为3.60%、5.23%、5.27%,呈逐年加速态势。
(二)坚持民生为重,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但经济增长仅仅是衡量生产的尺度,无法全面反映和体现真实的生活水平。经济增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并不必然带来与之相称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百姓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民生改善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年均增长21.1%,连续五年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高度重视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相统一,重视社会政策在改善居民生活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给予社会政策相应的空间和地位。把制定完善的社会政策和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理解。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大社保体系”,解决后顾之忧;均衡公共教育政策,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社会公正;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社会权利,促进社会整体向上垂直流动。
(三)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全面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解决“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组织网络;大力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各级党委根据中央要求与省委部署,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格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健全机制,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社会建设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重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视民生的改善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规划,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力的措施,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着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健全促进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大促进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四)坚持从省情出发进行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五年来,省委坚持从我省实情出发,大力进行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创新,加强社会良性运行机制的建设,在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安全、社会整合及不同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制度建设。
实施了教育、卫生、文化、城乡公共资源统筹配置、公共财政体制、收入分配制度等领域的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用创新的举措提升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和谐有序,不断为社会发展增添生机与活力。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加快了社会管理方式改革,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单项管理和服务整合在一起,推动管理方式从“分散”向“综合”升级;加快社会管理主体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培育基层自治,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让非政府、非市场的力量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推动管理主体从“单元”向“多元”升级;加快了社会管理职能改革,构建就业、就学、就医、养老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管理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升级。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有效提升了社会发展质量。
未来展望
今后五年,我省处于人均GDP由7000美元向1.2万美元跃升的重要发展阶段,也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系统设计,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社会建设,是今后五年我省科学发展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社会建设,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服务、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管理、建构和谐社会环境总体目标,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惠及全省人民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及公共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社会体制重点领域改革,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增强社会活力,提升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学有优教、劳有应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难有所助,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使我省社会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执笔: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
从平安浙江到和谐浙江 浙江社会建设辉煌五年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2012-05-24 08:29:34
(七)社会改革深入推进
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不断推进。五年来,先后出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充分就业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改革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五项重点改革全面推进,三年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等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深入实施。
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降低。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政府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经验启示
(一)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社会发展战略地位
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突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的战略要求,积极完善社会发展政策体系,大大加快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步伐。浙江的经济发展居全国前列,同时浙江的社会发展水平也居全国前列。以2007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基准值100计算,2010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114.76,比2007年提高14.76点,发展水平提升明显。2008-2010年各年增速分别为3.60%、5.23%、5.27%,呈逐年加速态势。
(二)坚持民生为重,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但经济增长仅仅是衡量生产的尺度,无法全面反映和体现真实的生活水平。经济增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并不必然带来与之相称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百姓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民生改善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年均增长21.1%,连续五年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高度重视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相统一,重视社会政策在改善居民生活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给予社会政策相应的空间和地位。把制定完善的社会政策和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理解。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大社保体系”,解决后顾之忧;均衡公共教育政策,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社会公正;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社会权利,促进社会整体向上垂直流动。
(三)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全面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解决“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组织网络;大力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各级党委根据中央要求与省委部署,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格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健全机制,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社会建设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重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视民生的改善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规划,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力的措施,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着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健全促进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大促进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四)坚持从省情出发进行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五年来,省委坚持从我省实情出发,大力进行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创新,加强社会良性运行机制的建设,在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安全、社会整合及不同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制度建设。
实施了教育、卫生、文化、城乡公共资源统筹配置、公共财政体制、收入分配制度等领域的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用创新的举措提升和加强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和谐有序,不断为社会发展增添生机与活力。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加快了社会管理方式改革,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单项管理和服务整合在一起,推动管理方式从“分散”向“综合”升级;加快社会管理主体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培育基层自治,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让非政府、非市场的力量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推动管理主体从“单元”向“多元”升级;加快了社会管理职能改革,构建就业、就学、就医、养老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管理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升级。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有效提升了社会发展质量。
未来展望
今后五年,我省处于人均GDP由7000美元向1.2万美元跃升的重要发展阶段,也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系统设计,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社会建设,是今后五年我省科学发展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社会建设,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服务、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管理、建构和谐社会环境总体目标,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惠及全省人民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及公共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社会体制重点领域改革,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增强社会活力,提升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学有优教、劳有应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难有所助,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使我省社会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执笔: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