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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安浙江到和谐浙江 浙江社会建设辉煌五年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 2012-05-24 08:29:34

  (四)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确立

  全民医保初具雏形。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的“3+1”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2072万人,超额完成医改205%目标要求;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也大幅度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0万人、965万人、960万人。从农民工最需要的工伤、医疗保险入手,逐步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保护伞”。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由2006年底的50万人,增至2011年底的725万人,增长了14.5倍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持续巩固在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额由185元提高到285元以上。

  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正在建构。2009年施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11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90万人,其中在职参保1580万人,离退休21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5万人,其中农村1145万人,城镇140万人,已有598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60周岁以下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

  新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实施法律援助“五大工程”,突出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林农的法律权益。积极推动国家在我省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万张,建设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000个。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5%,居全国领先水平。

  (五)社会结构加快转型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五年来,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促进第一产业就业转移,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大力开发第三产业就业渠道。一产从业比重持续下降,二、三产从业比重持续上升。

  城乡分割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转变。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一中心,着力在“六个整体推进”上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着力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体制,推进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直接惠及农村千家万户,乡村环境变得更洁、更美。各地在试点和实验中,因地制宜、适民所需,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使城乡居民的生活逐渐向“零距离”迈进。

  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五年来,城市化发展加速,出现了上下推进、内外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也进一步推动了人口城镇化进程。2011年浙江城市化水平达到61.5%。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四大都市区”,即杭州、宁波、温州以及金华-义乌四个都市区。这四大都市区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参与全球竞争的国际门户地区,是带动全省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地区,也是全省加快创新体系、文化服务体系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重点地区。

  (六)社会管理不断加强与创新

  社会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与体制创新,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等,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全面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率先在全国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新建244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3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省村级服务中心全覆盖。基层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97.5%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5%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社会组织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已达29448个,数量位居全国第四。社会组织作用日益加强,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平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推进区域性调解仲裁组织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和谐促进力量。近年来,省委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履行各自在发扬民主中的职能作用,支持人民群众通过这些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蹲点调研”、“民情日记”和下访接访活动,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渠道,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全省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总量连年下降。在基层社会管理上,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信访问题“三堂会审”等经验;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创造了“新居民事务管理局”、“和谐促进会”等经验。推广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缓和劳资矛盾。

  公共安全形势趋于好转。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事故上升的趋势得到了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出现了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五年保持“零增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人居环境稳中趋好,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下达目标;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局部有所好转。公共安全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五年来,浙江公众安全感满意率分别达到92.33%、95.2%、94.8%、95.8%、96.2%。

【编辑:徐挺】

从平安浙江到和谐浙江 浙江社会建设辉煌五年

稿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2012-05-24 08:29:34

  (四)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确立

  全民医保初具雏形。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的“3+1”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2072万人,超额完成医改205%目标要求;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也大幅度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0万人、965万人、960万人。从农民工最需要的工伤、医疗保险入手,逐步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保护伞”。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由2006年底的50万人,增至2011年底的725万人,增长了14.5倍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持续巩固在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额由185元提高到285元以上。

  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正在建构。2009年施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11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90万人,其中在职参保1580万人,离退休21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5万人,其中农村1145万人,城镇140万人,已有598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60周岁以下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

  新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实施法律援助“五大工程”,突出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林农的法律权益。积极推动国家在我省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万张,建设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000个。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5%,居全国领先水平。

  (五)社会结构加快转型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五年来,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促进第一产业就业转移,稳定第二产业就业份额,大力开发第三产业就业渠道。一产从业比重持续下降,二、三产从业比重持续上升。

  城乡分割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转变。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一中心,着力在“六个整体推进”上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着力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体制,推进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直接惠及农村千家万户,乡村环境变得更洁、更美。各地在试点和实验中,因地制宜、适民所需,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使城乡居民的生活逐渐向“零距离”迈进。

  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五年来,城市化发展加速,出现了上下推进、内外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也进一步推动了人口城镇化进程。2011年浙江城市化水平达到61.5%。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四大都市区”,即杭州、宁波、温州以及金华-义乌四个都市区。这四大都市区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参与全球竞争的国际门户地区,是带动全省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地区,也是全省加快创新体系、文化服务体系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重点地区。

  (六)社会管理不断加强与创新

  社会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与体制创新,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等,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全面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率先在全国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新建244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3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省村级服务中心全覆盖。基层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97.5%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5%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社会组织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已达29448个,数量位居全国第四。社会组织作用日益加强,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在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平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推进区域性调解仲裁组织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和谐促进力量。近年来,省委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履行各自在发扬民主中的职能作用,支持人民群众通过这些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蹲点调研”、“民情日记”和下访接访活动,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渠道,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全省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总量连年下降。在基层社会管理上,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信访问题“三堂会审”等经验;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创造了“新居民事务管理局”、“和谐促进会”等经验。推广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缓和劳资矛盾。

  公共安全形势趋于好转。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事故上升的趋势得到了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出现了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五年保持“零增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人居环境稳中趋好,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下达目标;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局部有所好转。公共安全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五年来,浙江公众安全感满意率分别达到92.33%、95.2%、94.8%、95.8%、96.2%。

编辑: 徐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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