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土地证被擅自拆分
有了股东会的会议纪要作依据,深圳东方立即开展了“去刘某某行动”。然而,这竟然成为不可能的任务。刘某某将公章派人送至深圳之后,又刻制了一套公章,并依然以曲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活动。
其间,深圳东方穷尽一切手段,多次向有关司法部门报案。记者从曲靖市公安局也得到了证实。
5000万元奖励款被调包到曲靖公司之后,恶果立即显现。深圳东方向记者书面证实,其中的3000万元已经被转出,本来按协议应该“用于项目配套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专款,有被挪用、被侵占的危险。
“怪异”现象不只于此。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深圳东方不得已在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查封了曲靖东方名下的炮团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为两年,时间是2011年2月24日到2013年2月23日。
2011年11月14日,在曲靖市政府主持的曲靖东方置地项目协调会上,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副局长却明确告知深圳东方:该局按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对炮团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拆分,已拆分成7个地块,并分别办了7本土地证给曲靖东方。对此,深圳东方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们立即向深圳中院反映,该院表示:从未接到任何单位要求对查封炮团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拆分的申请。
难道,在曲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眼里,法院的查封令竟然成了儿戏一般?
本报将继续对此进行跟踪报道。本报记者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