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笔奖励资金被偷梁换柱
如果按照《中心城区东方置地广场商务区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和财政局的呈报件,把这笔巨额奖励拨付给约定的公司,这件事的新闻性还不够大。
比拿土地出让金奖励开发商更雷人的是,这笔巨额资金的第一笔——5000万元被偷梁换柱,调包到另外一家公司!
而且这两个公司是“近亲”,享受到5000万元的幸运儿,其控股股东正是前述开发商。
前面提到曲靖市政府与开发商深圳东方的投资协议书,明白无误地约定,“差额部分以财政支持的形式给予乙方奖励”;在曲靖市财政局给市领导的呈报件中,也清楚地表明“奖励资金安排给深圳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在记者能够查到的全部资料中,这奖励的得主都应该是深圳东方。
然而,奇怪的一幕发生了——这第一笔奖励却拨付到了曲靖市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曲靖东方)账上。
而深圳东方和曲靖东方,此时已成“仇敌”。深圳东方最害怕的,一是曲靖东方预售店铺和住宅,二是曲靖东方“骗得”奖励。他们发现了一些不祥的征兆,并不厌其烦地向曲靖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他们并没有制止最坏情况的发生,用深圳东方委托律师郑根成的话说:这笔钱无论拨付到哪里,都没有拨付到曲靖东方危害大。
深圳东方向《法制日报》记者书面证实说,2010年10月,曲靖市建设局有关领导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告知该笔奖励资金已拨付5000万元给了曲靖东方,该公司负责人当场就提出强烈抗议,无果。之后,深圳东方便开展了他们能想到的种种“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