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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两亿卖地款“奖励”开发商
稿源: 《法制日报》  | 2011-11-17 09:30:53

  招标背后有玄机,被招商时政府有关部门承诺将数亿卖地款的一部分“奖励”给开发商用于该项目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想到的是,首笔5000万元的“奖励”款竟然被偷梁换柱;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整块土地的使用权证,在没征得法院的同意下,被拆分成了7个小证……这些奇事,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

  两亿卖地款“奖励”开发商

  开发商在竞得土地以后,政府有关部门承诺可以让其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得巨额奖励:在总价6.83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中,可获得两个亿的返还!

  记者对地产界孤陋寡闻,于是向一位业内朋友讨教。不想,他也甚为惊诧。他肯定地说,这“返奖”应该不会在招标公告中体现,是典型的暗箱操作。如此这般操作,招标、投标还有什么意义?这其中的寻租空间该有多大?

  此项目叫明珠东方城,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北路以西,占地约281.91亩,是该市少有的优质开发地段,也是曲靖市加快建设珠江源大城市的重点标志性工程之一。

  以下文字,摘自曲靖市财政局的一份呈报件:

  该地块是储备中心收购77298部队(当地称炮团)的土地,于2009年12月17日以招标方式出让。其土地收购成本为3.5亿元;财务费用3760万元;部队新营区征地570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每亩两万元,共1140万元。再加上评估费、招标代理费等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地块总成本为41419.32万元。6.83亿元的卖地款,减去41419.32万元的总成本,纯收益为26880.68万元,再减去应上缴省里的9%的纯收益,曲靖市政府实际纯收益为24671.2万元。

  按照曲靖市政府与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圳东方)签订的《中心城区东方置地广场商务区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成本的差额部分,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乙方奖励,用于该项目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曲靖市有关领导在市财政局的呈报件上表示“同意”,并“建议先返还两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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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燕】

云南曲靖两亿卖地款“奖励”开发商

稿源: 《法制日报》 2011-11-17 09:30:53

  招标背后有玄机,被招商时政府有关部门承诺将数亿卖地款的一部分“奖励”给开发商用于该项目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想到的是,首笔5000万元的“奖励”款竟然被偷梁换柱;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整块土地的使用权证,在没征得法院的同意下,被拆分成了7个小证……这些奇事,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

  两亿卖地款“奖励”开发商

  开发商在竞得土地以后,政府有关部门承诺可以让其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得巨额奖励:在总价6.83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中,可获得两个亿的返还!

  记者对地产界孤陋寡闻,于是向一位业内朋友讨教。不想,他也甚为惊诧。他肯定地说,这“返奖”应该不会在招标公告中体现,是典型的暗箱操作。如此这般操作,招标、投标还有什么意义?这其中的寻租空间该有多大?

  此项目叫明珠东方城,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北路以西,占地约281.91亩,是该市少有的优质开发地段,也是曲靖市加快建设珠江源大城市的重点标志性工程之一。

  以下文字,摘自曲靖市财政局的一份呈报件:

  该地块是储备中心收购77298部队(当地称炮团)的土地,于2009年12月17日以招标方式出让。其土地收购成本为3.5亿元;财务费用3760万元;部队新营区征地570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每亩两万元,共1140万元。再加上评估费、招标代理费等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地块总成本为41419.32万元。6.83亿元的卖地款,减去41419.32万元的总成本,纯收益为26880.68万元,再减去应上缴省里的9%的纯收益,曲靖市政府实际纯收益为24671.2万元。

  按照曲靖市政府与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圳东方)签订的《中心城区东方置地广场商务区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成本的差额部分,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乙方奖励,用于该项目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曲靖市有关领导在市财政局的呈报件上表示“同意”,并“建议先返还两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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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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