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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污染触目惊心或成“死”海 渔民无鱼可捞
稿源: 《羊城晚报》  | 2011-11-14 09:36:42

闲置的渔船和无所事事的渔民 余姝 摄

  维权之路

  石油泄漏给沿岸渔业与养殖业带来的影响可谓致命,但是作为受害方的养殖户与渔民的维权之路却是步履维艰。

  8月31日,乐亭县扇贝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和其他几名养殖户代表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索赔3.3亿元。然而法院认为,起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康菲公司与乐亭养殖户存在损害与被损害关系,因此驳回了养殖户的上诉。

  尽管乐亭养殖户打算准备证据重新提起上诉,而且有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和公益律师加入到了此次渤海漏油的诉讼团队之中,但赔偿问题的解决前景,却很难让人感到乐观。当前中国的法规体系对于类似蓬莱19-3石油泄漏这样的大规模生态事故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大部分法条所规定的处罚金额都不会超过20万元,这样的数字摆在如今的事故面前显然是荒谬的。

  更重要的是,在经济挂帅的大背景下,许多主管部门对于那些作为纳税大户的大型企业往往缺少监管,更很少因为环境责任感而对这些大企业动真格。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位专家表示,在中国,政府几乎没有真正支持过任何一项针对大型企业的民事诉讼,多次相似的环境事故最后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解决。这次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已有数月之久,但有关部门反应却不够迅速。

  近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一纸诉状,将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的有关各方都告上了法庭。贾方义一方面向多家海事法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共同为事故负责,设立100亿元赔偿基金;另一方面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状告国家海洋局行政不作为。贾方义称,自己此举是出于一个公民与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他自己也明白此次诉讼前景并不乐观。截至目前,贾方义的起诉因为各种原因,都还没有被立案。

  漏油事故发生后,自然之友等公益组织曾发出多封公开信,呼吁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等相关单位阻止事态恶化,并吁请国家海洋局尽快进行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国家海洋局邀请了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达尔文求知社等三家民间组织参加与渤海漏油事故相关会议,邀请他们协助搜集和整理国外的相关案例,为事件处理提供参考。但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认为,海洋局在认可民间组织关注海洋污染的同时,也认为民间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国外的经验证明,类似事故发生后,会有多家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种诉讼是指环境伤害的非直接受害者,基于环境保护的公共利益,以停止环境伤害、恢复生态环境为目的,提出的公益诉讼。3年前,中国最高法院推出了环境法庭实验。从那时起,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了法律依据。可惜的是,目前环保法庭的实验还局限在有限区域内,没有覆盖到海域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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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燕】

渤海污染触目惊心或成“死”海 渔民无鱼可捞

稿源: 《羊城晚报》 2011-11-14 09:36:42

闲置的渔船和无所事事的渔民 余姝 摄

  维权之路

  石油泄漏给沿岸渔业与养殖业带来的影响可谓致命,但是作为受害方的养殖户与渔民的维权之路却是步履维艰。

  8月31日,乐亭县扇贝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和其他几名养殖户代表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索赔3.3亿元。然而法院认为,起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康菲公司与乐亭养殖户存在损害与被损害关系,因此驳回了养殖户的上诉。

  尽管乐亭养殖户打算准备证据重新提起上诉,而且有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和公益律师加入到了此次渤海漏油的诉讼团队之中,但赔偿问题的解决前景,却很难让人感到乐观。当前中国的法规体系对于类似蓬莱19-3石油泄漏这样的大规模生态事故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大部分法条所规定的处罚金额都不会超过20万元,这样的数字摆在如今的事故面前显然是荒谬的。

  更重要的是,在经济挂帅的大背景下,许多主管部门对于那些作为纳税大户的大型企业往往缺少监管,更很少因为环境责任感而对这些大企业动真格。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一位专家表示,在中国,政府几乎没有真正支持过任何一项针对大型企业的民事诉讼,多次相似的环境事故最后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解决。这次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已有数月之久,但有关部门反应却不够迅速。

  近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一纸诉状,将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的有关各方都告上了法庭。贾方义一方面向多家海事法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共同为事故负责,设立100亿元赔偿基金;另一方面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状告国家海洋局行政不作为。贾方义称,自己此举是出于一个公民与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他自己也明白此次诉讼前景并不乐观。截至目前,贾方义的起诉因为各种原因,都还没有被立案。

  漏油事故发生后,自然之友等公益组织曾发出多封公开信,呼吁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等相关单位阻止事态恶化,并吁请国家海洋局尽快进行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国家海洋局邀请了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达尔文求知社等三家民间组织参加与渤海漏油事故相关会议,邀请他们协助搜集和整理国外的相关案例,为事件处理提供参考。但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认为,海洋局在认可民间组织关注海洋污染的同时,也认为民间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国外的经验证明,类似事故发生后,会有多家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种诉讼是指环境伤害的非直接受害者,基于环境保护的公共利益,以停止环境伤害、恢复生态环境为目的,提出的公益诉讼。3年前,中国最高法院推出了环境法庭实验。从那时起,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了法律依据。可惜的是,目前环保法庭的实验还局限在有限区域内,没有覆盖到海域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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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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