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加班,我想要加班费,但是我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确实经常加班。单位要是不给,我也没有办法。”小刘说。律师建议小刘,在签收快件时,在快递员应当签名的地方一定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这算是保留证据的一种方式。由于每天要送的快件很多,小刘常常懒得签了。“即使是签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快递单也都是在公司和客户手中留存,我们手里是没有的,除非自己复印。可每天这么多快件,要复印成本实在是太大了。”小刘说。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只有中友百货商场的一名王姓售货员表示,“中秋、国庆肯定是不休息的,但是可以拿到3倍工资!”其余的被访者均表示假期可能需要加班,但是不会有加班费。
“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但目前举证难问题仍难以解决”
“根据目前接触到的情况看,劳动者维权时,主张休息日、节假日工资还相对容易一些,想主张超时工资,要加班费难度更大。”北京翔实律师事务所郭兴昌律师表示,“主要是很多劳动者根本就没有保留证据、维护权益的意识,这就造成主张权益时没法举证的问题。”
郭律师建议,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而且至少要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证据,如人证、录音等,要求单位出示全年考勤表,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此外,如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出入证、工牌、写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章制度、通知加班的文字记录、相关的业务记录,以及拍照、录音等都可作为证据进行保留。
但另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由于有些单位或公司管理并不规范,或者为了避免给劳动者主张权益留下证据,往往不签合同,或采用种种形式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因此使劳动者收集证据、主张权益时面临很大困难。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由于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尽管加班无法获得加班费,但绝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敢要求主张权益,多选择放弃权益,或直到离开单位时才提出追索加班费的要求。
根据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统计,在统计的130件加班费案件中,有107件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一并提出加班费请求的,占到总案件数的82.3%.“没有法律要求劳动者必须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而且每月考勤表必须由劳动者签字认可,同时行政管理跟不上,造成确认劳动关系难、主张权益难等问题。”郭律师说,“这涉及到整个劳动秩序、劳动关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如何进行法制化管理的问题。”
"两节"加班别忘了留证据 律师:留证有多种形式
稿源: 工人日报 2010-09-20 10:08:02
“每天都加班,我想要加班费,但是我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确实经常加班。单位要是不给,我也没有办法。”小刘说。律师建议小刘,在签收快件时,在快递员应当签名的地方一定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这算是保留证据的一种方式。由于每天要送的快件很多,小刘常常懒得签了。“即使是签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快递单也都是在公司和客户手中留存,我们手里是没有的,除非自己复印。可每天这么多快件,要复印成本实在是太大了。”小刘说。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只有中友百货商场的一名王姓售货员表示,“中秋、国庆肯定是不休息的,但是可以拿到3倍工资!”其余的被访者均表示假期可能需要加班,但是不会有加班费。
“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但目前举证难问题仍难以解决”
“根据目前接触到的情况看,劳动者维权时,主张休息日、节假日工资还相对容易一些,想主张超时工资,要加班费难度更大。”北京翔实律师事务所郭兴昌律师表示,“主要是很多劳动者根本就没有保留证据、维护权益的意识,这就造成主张权益时没法举证的问题。”
郭律师建议,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而且至少要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证据,如人证、录音等,要求单位出示全年考勤表,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此外,如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出入证、工牌、写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章制度、通知加班的文字记录、相关的业务记录,以及拍照、录音等都可作为证据进行保留。
但另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由于有些单位或公司管理并不规范,或者为了避免给劳动者主张权益留下证据,往往不签合同,或采用种种形式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因此使劳动者收集证据、主张权益时面临很大困难。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由于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尽管加班无法获得加班费,但绝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敢要求主张权益,多选择放弃权益,或直到离开单位时才提出追索加班费的要求。
根据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统计,在统计的130件加班费案件中,有107件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一并提出加班费请求的,占到总案件数的82.3%.“没有法律要求劳动者必须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而且每月考勤表必须由劳动者签字认可,同时行政管理跟不上,造成确认劳动关系难、主张权益难等问题。”郭律师说,“这涉及到整个劳动秩序、劳动关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如何进行法制化管理的问题。”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