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贵州关岭发生派出所副所长连续5枪击毙两名村民事件,其后,年财政收入不足200万元的当地镇政府与死者家属签署70万元的补偿协议。尽管当地通报称,此案系村民夺枪袭警在先,眼下案情仍然扑朔迷离。(据1月17日武汉晚报)
按说这样的案件并不复杂:枪击事件不仅发生在白天,而且是在村民赶场的路上,且有不少目击证人,用众目睽睽之下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但是事发不久却出来两个版本,一曰村民袭警夺枪,警察被迫开枪,属于“依法行事”;二曰村民和警察连手都没有碰到,完全是警察滥用枪支所致,而且枪枪对准脑袋,一枪毙命。几天来,枪击事件成了“罗生门”,而当地镇政府又拿出相当于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赔偿死者家属,这就又给案件增加了神秘色彩。
如果当地官方通报的情况属实,警察是在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纠纷,且是在袭警在前的情况下不得已开枪,那么,这位副所长应该受到表彰才是,不该被停止职务。政府也没来由拿出70万元巨款赔偿两个“歹徒”的家属。难道警察依法行事还能有错?“歹徒”暴力袭警反而有理了?
再说,即使“祸”是警察闯的,就是找“婆家”也应该找公安局,怎么公安局不掏钱赔偿,当地政府却做了冤大头,买下这个巨单呢?政府的财政收入是留着过日子的,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今后的日子是不是不过了?顾了两个“歹徒”的家属,人民政府今后是不是就不管人民了?
副所长这5枪打出了一个拍案惊奇!但是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当地警方可以不说话,也可以采取种种措施姑息和掩盖,甚至为了某种利益不惜颠倒黑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而今天说的或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将来的“呈堂证供”。这样的例子很多,这一天也不会等太久!朱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