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元是否合理?
红网贵州安顺1月18日讯 35万元系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以“讨价还价”方式得出的结果,那这个赔偿额度按照法律标准是否合理呢?徐建国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得出结果是,35万这个数字与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的赔偿额度非常接近。(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接受郭永华之妻胡家英、郭永志之妻杨炳珍的委托,指派徐建国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由“死亡补偿费”、“葬丧费”、“抚养费”、“赡养费”四部分构成。其中:
死亡补偿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20(年)
葬丧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0.5(年)
抚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8-死者小孩的年龄(年)
赡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20(年)×老人数量/兄弟姐妹的数量
2009年,贵州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8.7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349.21元。
以郭永志为例,他有一个九个月大的儿子,上有双亲,还有6个兄弟姐妹,按计算应得到死亡补偿费235175.20元,丧葬费5879.38元,抚养费75142.89元,赡养费47709.77元,一共363907.24元。
“这么算来,政府少陪了一万四千块钱给他,”徐建国摇摇头,他表示,纵然差距并不大,但这是以一种“花钱买平安”思维做出的赔偿,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声音
村民因为相信“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而送命,手持公共暴力武器的恶警谁能说不是“鬼子进村”?
人命关天的大事,公众不可以被如此“欺实马”,当地政府部门必须给出一个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调查结果。
——《东莞时报》评论说。
大家都在期待一个不枉不纵结论,可以想见的是,如果这次谁撒了谎,那么,其付出的代价,必然是昂贵的。
——《河南商报》刊登的评论说。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21元 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