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引起轩然大波,其曝光9种食品含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昨天,两家被曝光企业农夫山泉和统一发表声明直喊冤,并称近日将同一批次产品送检均为合格,农夫山泉昨天下午召开全国电话新闻发布会更是直接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状告有关工商部门。
统一:将提出申诉
“第三方对同一批次产品的检测结果完全合格”,统一中国方面有关负责人杨先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方面于11月23日收到了海南省工商局的通知后, 于24日就将同一批次产品送交广州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检测,26日结果显示合格。
“我们现在正在与海南工商部门进行沟通,并希望在双方共同认可的情况下,请第三方机构重新检测”,杨先生表示, 同时我们也会向海南工商局提出申诉。
>>记者追访
海口工商回避采访
记者昨天下午数次拨通海口市工商局市场科韩科长的电话,但都被挂断。
记者昨天查询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对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同时,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执法部门公布产品监测报告其实就是对企业做出评价,这一评价应该是建立在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基础上,依法公正做出。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