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才萍(左一)黑社会团伙在法庭上等待法官宣判 记者 杨帆 摄
昨上午,备受关注的谢才萍案一审在市五中院落下帷幕。22名被告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谢才萍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1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2万元。曾是谢才萍情人的罗璇,因有立功表现,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渝北区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两个“保护伞”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3年、12年。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我市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女性,又是涉黑“保护伞”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弟媳。
法院一审认定,2004年9月以来,谢才萍先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2006年4月,谢才萍因赌博罪被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8年4月,谢才萍接受陈晓容建议,与唐家政等人商议决定再次开设赌场,并议定了赌场规则、赌博方式等。2008年4月至8月期间,谢才萍先后纠集唐家政、唐晓青等人作为赌场股东,从赌客赢的赌资中抽头获取利润;为方便赌客,聚集赌场人气,她还吸纳陈晓容、黄冬梅等人在赌场放高利贷。其中陈晓容和黄冬梅还负责监督股东上场坐庄。谢才萍还专门安排胡维、唐显骏、李小华等人负责在赌场中抽头(即从赌场盈利中提取利润),安排李红明等在赌场被查获时替老板顶罪。由邓毅、赵中海负责放哨,由罗璇负责接送谢才萍到赌场。
“由此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以唐家政、唐晓青等为参加者的,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决书中称,该组织开设赌场活动中,不仅实施非法拘禁便衣警察及欠债赌客、在赌场提供毒品供赌客吸食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多次向公安部门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得非法保护。谢才萍开设赌场10余处,获利200多万元。
宣判结束后,谢才萍表示跟家人商量,考虑是否上诉。罗璇等人也表示,考虑是否上诉。陈晓容、郭胜、甘勇等人表示要上诉。
宣判现场
谢才萍:“只要不判死刑就满足了”
为保证被告安全、按时到达法院,昨晨7时30分,市五中院的法警就到看守所,14辆警车将被告们押解到法院。
到法院时才8时10分。由于出门太早,被告们都没吃早餐,见离开庭时间还有1个多小时,法警们给被告买来稀饭和包子。吃早餐时,谢才萍的情绪渐渐平静,且胃口也不错,早餐吃了两大碗稀饭和4个包子。
据了解,谢才萍在宣判之前,一直很紧张。不太懂法律的她不知道自己会被怎样量刑,不停念叨:“只要不判死刑,我就满足了。”法警一边安慰她,一边给她讲,法律是公正的,法院也会公正判决。
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其他被告都直直地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除了谢才萍。从旁听席上望去,只能看到她半边脸,她的眼睛总是不停地往左侧瞟,嘴巴不停地动。据当时坐在旁边的律师称,谢才萍一直小声嘀咕:“我哪是黑社会哦……”
当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18年时,谢才萍面部表情很平静。宣判完被押回羁押室时,唐家政喊冤枉,走在最后一个的谢才萍立即回应,也喊冤,还爆粗口,对检方和法官骂了两句。
黄冬梅:瘫倒在地被抬出法庭
从一进入法庭,参与赌场放高利贷的黄冬梅和陈晓蓉就开始流泪。法官宣读罪行时,她们一直默默地哭泣。
宣判到最后,“被告人黄冬梅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官话音刚落,本来站着的黄冬梅“啊”地尖叫一声,失声痛哭,“咚”地一声瘫倒在地。两名法警赶紧去扶她,扶了两次,最后由女法警半抱着将她抬出法庭。回到羁押室,给她倒了热开水,并安慰她好一阵。由于她情绪激动,一直待在羁押室,没有回法庭。
考虑到个别被告可能情绪失控,法警队长示意,站在被告后面的法警立即将他们的手臂扶住,以免发生意外。
昨日的宣判从上午9时30分开始,10时17分结束。10时30分前后,谢才萍被押上警车离开法院。看到戴着手铐的谢才萍上警车时,人群中响起一片声音:“快看,黑老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