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消息说,根据权利人申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近日依法裁定,对该市7家卡拉OK经营场所侵权使用他人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执行证据保全。 这是我国首次对卡拉OK侵权经营场所执行证据保全,此举有利于减少权利人维权成本的支出,有利于解决权利人取证难的问题。 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在本案中,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固定并保存了这7家卡拉OK经营场所侵权使用的百余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证据,以备法庭审理过程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