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和家长有望参与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出现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等不良行为,教师考评将立判不合格。 11月1日起,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拟实施绩效工资,市教育局制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考核意见》)对绩效考核内容、方式和等次作出了详细规定。 《考核意见》特别提倡采取教职工自我考评、领导班子考评、同事间考评、学生评教等多元化考评方式,同时提倡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师绩效工资的考评,但并没有作硬性的要求,是否将学生和家长意见纳入考评还要各学校来决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部分学校校长,多数表示会考虑将学生和家长的评价和意见纳入教师绩效工资的考评。一位校长表示,教师工作成果的受益人就是学生和家长,而教师付出的劳动也应当体现在工资上,所以学生和家长有权利参与到绩效工资考核中。 “有些学生和家长评价教师的时候带着个人情绪怎么办? ”得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将会影响到工资,一些教师说出了自己的顾虑,“现在的家长对孩子太溺爱了,有时老师对孩子说一句不是,就要闹得找校长。 ”教师张晶觉得,即使成绩上不多问,班级秩序还要管,毕竟不是只教一个孩子。张晶担心这些对孩子过分溺爱的家长可能会给出不公正的评价。 一些家长则认为,让学生和家长参与到教师绩效工资的考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孩子跟老师在一起的时间比跟家长多,多数学生和家长都“不敢得罪老师”,给老师评分时自然也会打起折扣。 记者徐月姣 私自办班教师立判不合格 沈阳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意见》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 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不服从组织安排,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