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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宅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最高可罚20万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1月起施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0月26日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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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建委发布信息,新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从条例看,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车库、车位的管理。根据该条例,以后如果小区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理由拒绝向业主出租车库、车位的话,可能被处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新条例对车库、车位给予了足够的关注,特别是针对小区停车难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根据新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建设单位要向全体业主公布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并与业主协商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

  宁波日报记者 王岚 通讯员 成建宣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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