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9月3日讯(记者陈锦源)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军队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其办事机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负责海(水)上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人命救助、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重要通航水域清障以及海盗事件信息的接收与处理。
1973年,为使在我国沿海遇险的人员、船舶得到及时救助,国务院、中央军委成立全国海上安全指挥部,其办事机构设在交通部,海上安全指挥部主要负责统一部署和指挥海上船舶防台风、防止船舶污染海域,以及海难救助工作。
1989年,为与国际海上搜救工作接轨,根据《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要求,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文,在交通部建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由部海事局承担,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要配合“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2005年,为加强我国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能力,增进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和军队在海上搜救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原交通部牵头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明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作为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地方搜救工作。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船舶 波网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