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历经先行探索、区域推进、全面铺开等阶段工作后,全市初步建成了一支文化素质较高、基本胜任本职、数量比较充足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截至今年2月,全市2603个行政村、471个社区共配备高校毕业生2617名,其中在村工作的2056名、在社区工作的561名,配备率分别达到79%和119.1%。随着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形势任务的变化,我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强化培养管理和政策支持,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1、探索建立五种培养方式,大力提高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针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缺乏社会经验和基层工作经历的实际,坚持把提高能力素质放在首位,探索建立五种培养方式:一是集中式培养。依托党校等渠道,抓好岗前集中培训,组织农村(社区)工作者集中学习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农村、社区基本知识以及基层工作方法,培训合格者统一安排上岗。工作期间,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并利用基层远程教育平台和示范村等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开展网上学习、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等活动,全面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二是帮带式培养。推行镇、村两级干部联系、结对帮带农村(社区)工作者制度,要求镇、村两级干部经常与联系、帮带对象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指导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列席村级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等,通过言传身教,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压担式培养。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工作者知识层次高、工作干劲足的优势,创造条件放手让他们参与镇、村两级综合治理、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选取部分思想素质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村(社区)工作者担任书记(主任)助理、团支书等职务,让他们尽早挑起担子,在处理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四是实践式培养。建立农村(社区)工作者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分批次地选调部分农村(社区)工作者到乡镇(街道)的信访、城建、综治调解、计划生育等岗位进行为期2~3个月的挂职锻炼,使他们熟悉上级机关工作程序,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农村(社区)工作者进行分工调整,让他们经受多岗位实践锻炼。五是自主式培养。针对高校毕业生思想比较活动、掌握现代技术程度较高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他们开设网上论坛、QQ群、博客等交流平台,让他们在网上畅谈体会、交流经验,相互启发、互相促进,实现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自主式培养。
2、探索建立四种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管理。坚持将农村(社区)工作者纳入基层干部队伍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农村(社区)配合实施的四种管理制度:一是合同管理。对农村(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劳动合同样式,所在乡镇(街道)与其协商签订合同。劳动合同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变更解除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考核管理。建立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通过组织农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民主测评、述职评议、考核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日后使用、奖惩和去留的重要依据。三是台账管理。坚持做好建库造册工作,实行农村(社区)工作者一人一表一档制度,完整记录他们在工作期间的培养教育计划、工作情况、谈心谈话记录以及述职、考核、奖惩等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四是联动管理。建立市、县、镇、村四位一体的联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市、县两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面上总体协调和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镇、村两级组织负责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落实、工作指导以及帮带培养等具体工作,管理各方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培养管理工作。
3、探索建立三种激励举措,营造留住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良好氛围。为促进农村(社区)工作者自觉扎根基层和充分发挥作用,坚持加大关爱力度,探索建立三种激励举措:一是落实待遇保障。明确农村(社区)工作者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所需资金主要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有条件的村、社区适当分担,对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按接收农村(社区)工作者薪酬30%的比例给予补助。试行动态增薪,要求结合实际,对农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适时进行调整,确保稳中有升。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拓展成长空间。根据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工作者的选拔使用力度,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对在农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选拔进入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直接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对表现比较突出、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村(社区)工作者,及时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对长期扎根基层、艰苦创业、表率作用好的农村(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三是加强典型宣传。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挖掘农村(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职责、创业创新、带富帮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评先评优活动,营造有利于他们扎根基层、创业奉献的良好氛围。
4、探索建立三种流转机制,不断拓宽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出口渠道。为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工作者“出路”问题,坚持在现有政策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建立三种流转机制:一是建立事业单位招考制度。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农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明确不限专业、适当加分等优惠措施,为他们开辟一条就业“绿色通道”。二是建立正常离职制度。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允许农村(社区)工作者提前解除合同,选择到更适合其才能、专长发挥的单位或岗位就业。对少数工作能力差、不思进取、作用发挥不好、群众认可度低的农村(社区)工作者,经考核确认后,坚决予以辞退。三是支持鼓励职业拓展。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和鼓励农村(社区)工作者进行职业拓展。如,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承包当地农业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生产性贷款全额贴息;对合同期满到当地专业合作社、农场或企业就业的,给予一定的扶持基金、安排专业培训、发放津贴和社保费用补助等。
二、存在问题
1、身份定位还不够准确。有的农村(社区)工作者认为自己是政府公选出来的,又与政府签订了合同,属政府聘用,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对三年一个聘期认识不深,对聘期满后可能不续聘的思想准备不足。还有的高校毕业生把农村(社区)工作岗位当跳板,存在临时观念。
2、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相对来说,农村(社区)工作者社会经验不足,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比较缺乏,难以应对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村级事务。少数农村(社区)干部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否能够胜任持否定和怀疑态度,只安排做些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使农村(社区)工作者难以得到有效锻炼。
3、薪酬设置还不够合理。农村(社区)工作者薪酬与工作量联系不紧,不同年限人员间收入差异不明显,科学的动态年薪增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实际收入与预期还存在一定落差。
三、几点建议
1、科学合理规划。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加强科学规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适度控制规模,注重优化结构。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按照“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要求,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我市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二是明确职责定位。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定位于普通的村务(社区)工作者和普通的就业者,而不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三是适度控制规模。要合理测算农村(社区)工作者每年和每个聘任周期的进、出流量,并综合考虑各地对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和接纳能力,使全市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始终保持一个常数规模。四是注重优化结构。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优化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结构。在学历构成上,应以本科以下为主;在专业构成上,以与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农业、城建、法律、经济专业为主;在年龄结构上,以30岁以下为主,形成相对年轻、具备一定成长空间的梯次;在性别构成上,农村工作者应以男大学生为主,鼓励和引导女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在个性素质上,注重选拔对农村(社区)工作有朴素感情、能安心扎根基层并具备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2、完善管理机制。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选聘、培养、考核等环节工作。一是选聘工作要立足农村实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要从实际出发,科学配置,用其所长,注重选拔在农村成长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回乡任职,注重选拔所学专业与当地经济发展优势相关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同时,允许合理设置性别、生源等特定条件。二是培养工作要与基层接轨。要开展贴近农村(社区)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使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处理农村(社区)问题和矛盾的方法技巧,让他们直接广泛地参与村级事务,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三是考核工作要体现实绩差异。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循序渐进的过程,建立个人成长业绩档案,区分适应期、成熟期、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的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分步考核。同时,要突出基层群众的民意测评,把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3、完善政策保障。要着力在留用和流动两个政策的完善上下功夫。一是完善留用政策。要完善待遇保障,合理进行薪酬设计;建立年功工资,体现服务周期长短的差异;对于进入农村(社区)领导班子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岗位津贴;加大评优奖励力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继续抓好“六险一金”的落实。要加强培养使用,注重能力提升和业绩导向,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及从事工作性质,选择合适的职称系列进行评定;鼓励农村(社区)工作者在职学历提升,各地视情给予补助;对安心基层、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创业的优秀人才,要及时吸纳进入农村(社区)领导班子。二是完善流动政策。要充分运用好现有政策,扎实做好面向农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考公务员工作;继续加大事业单位招考力度,逐步提高定向招考农村(社区)工作者的比例;加强任期管理,明确解聘的具体情形,进一步规范正常退出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引导和帮扶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支持和鼓励农村(社区)工作者开展自主创业和职业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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