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来源,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构建来自基层一线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链,我市于今年4月开展了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人选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按照考录工作计划,共考录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人选39名,其中工会副主席人选7名、团委书记(副书记)人选27名、妇联副主席人选5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录的12名工会、妇联副主席人选中,男3名、女9名,硕士研究生2名,平均年龄25.9岁;27名团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中,男11名、女16名,硕士研究生2名,平均年龄24.6岁。39名考录人选,全部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的25名,占64.1%。从考录人选来源情况看,县乡机关事业编制或临聘人员13名,占33.3%;企业、公司职员和“大学生村官”各8名,各占20.5%;学校教师和传媒记者各4名,各占10.3%;医生和律师各1名,各占2.6%。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宣传引导。工作中,注重紧扣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岗位特色,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社会各界优秀青年,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参与竞争。考录工作开始前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对我市近年来考录、培养和使用乡镇(街道)团委书记情况和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增强基层工作岗位对优秀青年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公开报名10天前在各级媒体进行公告,开辟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并针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及时采取补充公告等形式,加深群众对考录政策的理解,引导符合条件对象踊跃报名。据统计,共2014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报考比例超过了1:50。
2、明确考录条件。坚持将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作为考录对象,选拔优秀苗子到基层领导岗位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具有宁波市户口,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报考团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职位的,应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6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为28岁以下;报考工会、妇联副主席人选职位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30岁以下,报考妇联副主席职位须为女性。同时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受身份和地域限制,可跨县(市)区报考。
3、规范考录程序。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暂行规定》等精神,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实施公开考录工作。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提供有关材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阶段,针对岗位特点设定考试题目,笔试科目为《申论》和《综合基础知识》,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具体实施;体检阶段,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标准;考察、录用阶段,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根据各职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各职位指标确定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录用前公示7天。
4、加强监督指导。坚持对公开考录工作统一组织、全程参与,注重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一是坚持统一步骤,即全市统一进行公告,全市设统一报名点,全市统一考场进行笔试;二是注重全程监督,即加强对考录工作的全程监督,重点是对面试、体检和考察三项由县(市)区具体实施工作的监督,面试时间、试卷全市统一,并在各县(市)区面试点安排2名市组织人事部门面试考官,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察工作开始前,进行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对考察重点作了强调。同时,针对考录过程中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对各县(市)区进行政策指导,保证了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抓好初任培训。坚持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初任培训,明确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统一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按照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岗位特点,在完成公务员初任培训要求的同时,增加乡镇(街道)工青妇业务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工作实务等内容,打牢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人选的理论基础。
三、下步打算
1、进一步抓好对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人选试用期的考核管理。严格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方可任职定级。要求各县(市)区加大试用期内考核管理力度,根据新录用人选德才表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相应职务。对不符合公务员任职条件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2、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待遇问题。明确各县(市)区新录用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在岗期间一般享受乡镇(街道)中层待遇。根据其德才表现,每年考核称职以上,在岗工作满三年的正职,经组织部门考察后,可享受乡镇(街道)副职待遇。
3、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培养选拔工作。要把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努力将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建设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明确新录用人选工作满两年后方可变动岗位,达到基层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目的。规范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转岗办法,明确在岗工作两年后转岗的,方可按岗位待遇转任同级中层岗位或非领导职务。加大对乡镇(街道)工青妇负责人的使用力度,对在岗工作满两年,表现优秀的可直接列为各级管理的后备干部,各级领导班子的新进人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年轻干部和女干部,表现突出的可选调上级机关或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