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也就是中国的司法机构目前为止还没有介入调查是吗?
王小彬:
对的。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王女士为我们提供的消息,希望得到你们进一步的自查情况的汇报,谢谢。
刚才你也听到了,实际上华润目前自查的情况他们也承认说,不能够完全排除公司内部有可能有这样的嫌疑,所以我们想知道说,在发生这样的事件之后,作为东道国,我们这样的查处应该以什么样的程序开始?
王伟:
我觉得首先要了解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美国查处它的CCI,它是依据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或者叫《海外反贿赂法》,这个法他们主要是查美国行贿的人,因此它的重点是对美方的人。换句话讲,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发就是它并不是以这个案件来针对中国的。在起诉书中,包括CCI的行贿人,他在认罪书中涉及到中方的一些所谓受贿的人,我觉得中方对此应该采取一种高度重视的态度,这种高度重视就是说美国在反对商业贿赂过程中,从找行贿人这个角度上,已经发现了很重要的线索,而中国这些年非常重视反对商业贿赂问题,应该充分地利用在这个案件中间所暴露出来的线索,而且这个线索已经不是一般的简单的举报,已经是被检察机关,被美国的司法部所基本认定而开始进行审理的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主持人:
但您要知道,现在比如说我们看中海油的解释,它说它向美国公司的母公司了解的情况是,这笔钱并没有给中国的员工,而是被他们美国公司自己的员工和亲属的朋友给侵吞了,那么您认为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发生在这8个公司的身上?
王伟:
我觉得完全发生在这8个公司,都被美方人士所侵吞而采取一种所谓的莫须有的这样一种中方人受贿的情况,至少来讲,我觉得现在不能这样全相信。首先要考虑可能有问题,然后要积极地、认真地查实。当然美方现在也还在审理阶段,可能要到明年年初才能够结案。
主持人:
这里面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中美双方的国情不同和法律不同会造成的一些差别,比如说我们现在能从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文件当中看到,当中他们行贿的方式很多样,有回扣,也有现金,也有咨询费,还有旅游费,还有支付给某些官员的孩子在国外读书的费用,如果是后面这几种费用的话,会不会公司的自查也很难查出来?
王伟:
我觉得中方跟美方在对商业贿赂的界定上会有一些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应该说是小的,基本的共识的东西是多的。所以我认为是大同小异,因为美方的《海外反贿赂法》到1997年经合组织的反对对国外官员进行行贿的公约一直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经把商业贿赂这个问题逐渐逐渐地形成了共识,特别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是它的主要签约国,而且是第一批签约国,所以说在这个认识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个别问题上,包括你刚才提的个别问题,你比如说如果是给子女代交学费,这在中国显然也认为是一种贿赂。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