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厅(委、局)、广播影视局、团委,中央各有关部门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文明委〔2009〕6号)精神,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电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电视竞赛活动为载体,广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激发广大群众爱党爱国热情,倡导知荣辱、重礼仪、讲文明的良好风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主办承办单位 竞赛活动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电视竞赛活动组委会,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任主任,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同志、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同志、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同志任副主任,主办单位和中央电视台有关部门各一位负责人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协调组)。 三、竞赛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基本知识,重点包括中国近现代史上彰显中华民族爱国精神的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文物史迹、经典著作、诗词格言等内容。 2、节庆及庄重场所礼仪知识,重点包括升国旗、奏国歌、拜谒烈士陵墓、参观革命前辈故居和革命英烈事迹展览等场所,以及参加重大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等相关礼仪内容。 3、职业服务礼仪知识,重点包括职场礼仪、服务行业礼仪、商务活动礼仪等内容。 4、个人礼仪知识,重点包括个人言行、仪容、体态、着装等礼仪内容。 5、家庭礼仪知识,重点包括家庭称谓、家庭成员交际(如孝敬父母、尊重长辈、配偶互敬互爱、兄弟姐妹互让互助)、家庭待客应酬等礼仪内容。 6、社会礼仪知识,重点包括出行、购物、旅游、观光,以及与邻里相处等礼仪内容。 竞赛考题内容主要参考文献和书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1994年8月23日发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2001年9月20日发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中央文明办编写,学习出版社出版)。 四、活动安排 竞赛活动采取的办法是团体参加、逐级选拔、分区预赛、上海决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1、团体参加。由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个窗口行业和4个高校分别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参赛队员须是男女搭配,要求思想品德良好、公众形象正派、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规范,鼓励不同年龄段的公民积极报名参赛。 2、逐级选拔。6月,各省(区、市)组织地级以上城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师级以上单位进行选拔赛,分别确定1个优胜城市(区)或单位参加全国分区预赛;6个窗口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选拔赛,各确定1支优胜代表队参加全国分区预赛;教育部选拔4支高校代表队参加全国分区预赛。7月5日前,各地、各部门将代表队名称、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中央文明办协调组。 3、分区预赛。全国共42支代表队参加分区预赛。7月中旬至8月上旬,按照就近就便和抽签相结合原则,分组在南京、深圳、南宁、郑州、大庆、井冈山市6个赛区预赛。每个赛区举行一场比赛,决出前2名,共12支代表队参加上海决赛。 4、上海决赛。决赛于8月中旬在上海市举行。12支代表队抽签分成2组,进行2场半决赛,每场前2名共4支代表队进入总决赛。预、决赛9场节目均由中央电视台录制,在相关频道播出。 五、奖项设置 礼仪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12个和组织奖12个。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重在过程。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电视竞赛活动,是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常识的重要载体,是兴起“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新热潮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努力使活动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和军营,深入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真正落到基层、热在基层,使竞赛活动成为人们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2、突出主题、深化内容、创新形式。要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努力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伦理道德内容。竞赛内容要紧密联系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实际,创新文明礼仪知识的表述方式,多运用群众身边的事情、先进人物特别是道德模范的典型事例等,努力提高竞赛考题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增强竞赛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强沟通、互相配合、确保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做好竞赛活动组织工作。要做好参赛代表队的协调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全国6个分区预赛和上海决赛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主办单位和竞赛活动要求,主动配合,及时衔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代表队参加全国分区预赛及决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