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专家认为,现在水价偏低,用水支出应不超过居民收入的2%,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图2.全国35个重点城市(不含拉萨)居民生活用水平均污水处理费为0.65元/立方米,平均值最高的地区为南部沿海,为0.8元/立方米,西北和东北地区相对较低。
今年上半年很多城市水价“涨”声四起。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调整水价,北京市也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与此同时,一些中西部城市也开始酝酿提高水价。
对于水价上涨的合理性,老百姓普遍提出质疑,那么水价究竟该不该涨?涨到多少合适?近日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中国水网、搜狐公益频道举办的环境论坛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与市政工程师樊明远、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就我国现行的水价问题进行了解读。
专家们表示,一个良好的水价是公共服务的基础,一个合理的水价能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水价仍有上涨空间,服务链延长、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因素促水价调整,合理水费支出应占居民收入的1~2%。
傅涛认为:“长期以来水价构成的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出水资源的稀缺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水价究竟涨多少才是合理?
据了解,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设施建设在过去10年中持续增长。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5%,较2000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8万立方米/日,较2000年增长了28.4%。
专家认为,中国水价仍有上涨空间。樊明远说,中国现行水价不到位是一个现实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价只是中下水平。
据了解,2007年,全国平均供水价格为1.4元/吨,其中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高,为每吨3.7元,拉萨最低,为每吨0.6元。另外,全国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65元/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应达到0.8元,还有12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到0.6元,拉萨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数据来自2008年中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
樊明远说,世界银行提倡的是价格合理,要从成本和企业收益率来确定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价格,价格改革应该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建立一套适用模型,以使这两个行业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同时,他认为,提高水价,也可以让消费者承担一定的环保义务,并对将来资源的平衡利用、推动中水回用都有很大好处。
根据中国水网的统计,全国35个重点城市(除拉萨)水价逐年增长,平均速度为7.14%,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速为13.91%,最新数据显示,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4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傅涛认为,尽管水价在不断提高,但仍没有体现出资源性价格。他说,供水、污水处理等都属于公共服务,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不断提高,从35项增加到106项,水处理成本也将提高,更高的水质标准有利于居民的生活健康。另外,原水的污染导致治理成本提高,而适度提高水价,增加污水和污泥处理费,是保障水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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