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7月30日电 (见习记者沈文剑)备受关注的浙江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于29日如期举行。15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详细论证。关于是否要提价和提价幅度问题,听证人员纷纷表明自己观点,其中不乏针锋相对的意见,现场气氛激烈。
自来水总公司和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2名经营者代表开篇点题,坚决支持水价按拟定方案上调。他们认为宁波市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水价上调后,可以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用水的目标。“自来水处理成本不断增加,未来几年还需投入18个亿进行水厂、管道等工程建设。”他们表示,水价上调迫在眉睫。
社会组织代表、宁波市总工会的唐剑东认为,水价影响大,水务企业应由政府财政补贴。“企业亏损不能由提价买单,政府、企业、社会应该一起承担责任。”她建议,水价调整不能按原方案执行,涨幅须控制在30%以下。社会组织的另一代表施民伟也认为涨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至于涨价目的是节水的提法,他认为不够人性化。
该市财政局和城市管理局的2名政府层面代表也支持水价按原方案上调。财政局的周海铭认为宁波水价总体上偏低,而水价上调对居民的影响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城管局的柳成荫表示自来水是一种特殊商品,遵照“优质优价”原则,理所当然应实行“优水优价”,否则就违背价值规律,不利于调动供排水企业的积极性。
政协代表胡文翔的发言赢得满堂喝彩。他连续用四个“缺乏”驳斥方案的“论据”,指出该方案水价调整不够合理、科学,建议政府部门在重新审计企业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拟定涨价幅度。“居民生活到户水价提幅取10.8%-39.8%之间的平均值,最高不能超过25%。”
据了解,此次宁波水价调价方案有二种:一种是按照保本原则确定,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3.30元,提高1.10元,提幅50.00%;另一种是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居民生活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3.50元,提高1.30元,提幅59.09%。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若按拟定方案执行,宁波市到户自来水价将居长三角16个城市的第二位,位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第四位。
正因为此次涨幅之大让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谨小慎微。为了保证方案的科学性,该市物价局组织此次听证会,倾听各方面的声音。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多个层面的15名代表、10名旁听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与会。
宁波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从2009年7月30日开始,将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5日,各界人士可以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物价 优价 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