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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地年内将出台水价上调方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3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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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省物价局和13市物价局长在苏州召开物价工作座谈会,商讨下半年江苏的价格变化走势。房价、水价、气价……这些事关我们每个人的价格及收费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成为关注的热点。

  水价:居民用水价格年内上涨大局已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上半年,省物价局先后对连云港等五市“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进行了批复,在严格听证程序的基础上,南京市于4月1日,镇江、无锡、徐州市于7月1日,宿迁将于8月1日提高供水到户价格、污水处理费与水资源费标准,剩下的7个市有的已经开过听证会,有的还没有开听证会,但是所有13市的“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今年内都将会出台,这也意味着水价上涨大局已定。

  “我们也看到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防止各地集中调水价,调价要考虑承受力。不过,江苏不存在集中调水价的问题。”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解释,有些城市比如南京是‘一次听证、分步调整’,之前已定好调价方案,而大多数城市都已经经过严格的听证程序确定了水价的十一五改革计划。省物价局还要求下半年各地要加快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或者通过补贴用水量、或者通过直接补现金等方式,减轻对低收入群体影响。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也是下半年物价部门工作重点,通过价格杠杆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促进水的循环利用。

  天然气价:随国家输入价变化而变化

  天然气的价格变动则主要看国家。昨天的会上提出,下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部署,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可替代产品的比价关系,研究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与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联动机制,结合苏南五市天然气成本监审情况,组织实施我省具体调整方案。“不过,一切要看国家方案,国家输入我省的气价变化了,我省的民用气价才会跟着变。”省物价局也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阶梯式气价,用气少的单价便宜,用气多的单价就贵,从而促进用户节约用气,节约资源。

  房价:将出台房价“备案制”调控楼市

  “眼睛一睁一闭,楼市回暖了,眼睛再一睁一闭,房价突然暴涨了。”就像坊间盛传的短信一样,去年年底,我省放宽了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管理,从过去的物价局核价一下子过渡到开发商“自己说了算”,在上半年的房价回暖之后,有一些开发商就“顺势而上”,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情况。“比如说,短时间内同样的子一下子涨20%到30%,这就不对了。还有,一些开发商看到楼市回暖了,就趁机价外收费,我的局长信箱里就看到了一些投诉,讲开发商在房价外还要收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这些都是违规行为,物价局已经在密切关注楼市变化,下一步将出台措施坚持制止开发商的不合理定价行为。”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说,一方面下半年物价部门将完善重要商品价格预警机制,特别是将房地产价格和城乡居民服务价格新纳入到监测目录中,及时提出调控建议。

  另一方面,当前房地产销售市场价量齐升,由冷趋暖态势基本形成,社会反映房价上涨较快和不规范价格行为也逐渐增多,为此,我省正酝酿出台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但周局长也指出:“这个备案不同于过去的审批,只是为了提前了解楼盘价格,以便加强信息披露和价格监督,并不会重新回到过去核价的老政策上。”再有,省物价局也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降低开发商成本,从而更大程度上让利于百姓。

  家电:以旧换新也将有指导价

  国务院办公厅和七部委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出台,目前我省正在研究操作细则,并开展企业招标等准备工作。对于国家财政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许多居民都翘首以待,不过大家最担心的就是旧家电会像废铁一样被三文不值二文地变卖掉。不过,昨日周局长也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下半年省物价局将加强以旧换新家电的价格监管, 并合理确定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监督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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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液化气价改“一月一动”为“突击调整”

  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下月起对民用瓶装液化气“一月一动”的联动机制进行调整。今后一旦气源价格短时间内出现“暴涨暴跌”,物价部门就将临时干预,对液化气价进行突击调整。不过,管道液化气的联动机制此次不作变化。

  2006年开始,南京市就率先推出了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基准价格与气源价格联动的机制,联动周期为一个月。当平均气源出厂价涨跌超过4%,物价局就会调整销售基准价,反之则不作变动。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物价部门发现,有时受国际油价频繁波动影响,气源价会剧烈变动,使得“一月一动”的联动机制总是慢半拍。

  为此,南京市物价局决定对原有的联动机制进行修改:在联动周期内,液化石油气气源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持续大幅上涨或者下降时,南京市物价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民用瓶装液化气的销售基准价。南京市工价处处长徐军介绍,在适用这一办法的时候,也会考虑一个剧烈波动周期,以15天为一周期,15天内气源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达到10%就考虑启动临时干预。

  原来的办法中,如果液化气气源价格涨跌幅超过4%,那么瓶装气的销售价可以调整2-4%,今后这一幅度调整为0-4%。浮动幅度变化对消费者来说有什么影响?徐军说,应该讲这个条款的改变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考虑的,过去操作中我们曾经有过两三个月给出的浮动幅度是0或者是1%,这都出现在气价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这样一来液化气的销售价格不至于一下子涨太多。

  月底临近,下个月液化气价格将如何变化?记者昨日了解到,由于近几天的气源价格一路涨到了3610元/吨,比上月平均气价上涨了400元左右。如果整个月加权平均的话,应该能达到4%的上调要求。按照旧方法计算,下月南京的液化气很可能每瓶要上涨4-5元。不过,到底涨多少目前还是未知数。

  赵柏念茹 石小磊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热点 商品价格 物价 运输价格 5元 
稿源: 扬子晚报  编辑: 胡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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