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活着都有自己追求的境界。林萍在捐肝救邻家小女之前,也是一位平常普通的女性,为生活奔波,为父母兄弟姐妹操劳。和大众一样,过着平常的日子,说着平常的话,一个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普通人。然而,当得知小徐洁不换肝就有性命之虞时,她一下子从我们的身边站了出来,把人性中的美质善良以极光亮的方式焕发出来,她由此进入了自己的境界,一个足以让一生骄傲的境界。
可以肯定的说,在经历了一番荣耀辉煌后,林萍的生活还是要回到一贯的平淡中来,回到她正常的人生道路上来,做平常人,过平常生活。这样说来,林萍只是一颗划过苍穹的流星,耀眼之后就暗淡了吗?不,仰望天空,众星在上,你会发现她和许多曾经闪耀光彩的星辰组成了灿烂的壮景,长时间照耀着我们的精神家园。
林萍的行为震撼了许多人,也引起了大家的沉思。是啊,爱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黏合剂,而大爱更是以牺牲自我、奉献自我为代价的高尚行为,其黏合力更加强大。但大爱不是人人都可以释放出来的,即使有思齐之心,也未必有恰当的机会。这样说来,林萍虽在我们身边,其实离我们很远吗?
不然。我们虽不能像林萍一样把肝捐给患者,但我们可以像林萍一样怀有仁爱之心。早有古话教导,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老吾老是由亲情维系的人间小爱。幼人幼,老人老是由己推人的大爱,能常在不经意间自觉善待自己的邻居、朋友、同事、路人,便是完成了精神的升华。人人怀有善良之心,便能凝成普世价值观。临事无论大小,以此价值观对待,便有了行为取向上的同质化和自觉性,这样就会有高尚在社会中大行其道,有仁爱大行其道,且人人以为应该如此。这不是理想,而应该成为现实。
我们还可以像林萍一样心存大义。行大义者并非一定是非常之人,一定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古时楚国传说,人碰到了长双头的蛇必死。这样的大不幸就让少年孙叔敖碰上了。他杀了蛇并掩埋了。回到家中向母亲哭诉,害怕自己抛下母亲先死了。这个对中华民族影响深远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对别人有重大意义的事情,在自己做来却是举手之劳,关键在于有没有那个善小也为之的自觉。我没有捐肝给人,但我天天做力所能及的好事。小善做得多了,便积累成大义。
林萍用行动告诉我们,爱人助人不怀揣功利之心。尽管没有功利,人类无法生存,社会无法进步,因为功利是通过交换和取得回报实现的,其中就包含着利己的动机。但凡事都渗透着功利,社会也就变成了自私自利的角逐场,那么就没有了义务献血者,没有了见义勇为,没有了志愿者,没有了义务意识的流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观就自然退场了,那不是要退回到蒙昧时代吗?所谓的去功利,其实追求的是大功利,于社会每个成员有益的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