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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将财产申报列入后备干部廉政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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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0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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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镇江市纪委在丹徒区召开全市建立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现场会,要求全面建立后备干部廉政档案,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的现象。一是在对象上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建档工作首先从乡科级后备干部实行,由各辖市、区纪委(纪工委)和市直机关纪检组(纪委)负责,未设纪检组织的市直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建档管理。二是在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后备干部廉政档案除了包括基本情况、奖惩、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来信来访核查以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外,还首次将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情况纳入廉政档案的内容。三是在管理上建立制度,规范操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建立乡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档案的暂行办法》,其中对各项资料的收集、保管、调阅、移交等每个环节工作都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在运用上严格程序,确保实效。下发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运用廉政档案的暂行规定》,在廉政档案的运用范围、运用程序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强调组织人事部门与廉政档案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调阅考察对象廉政档案的情况及有关结论性意见,应当明确写进干部考察报告;向党委汇报考察人选情况时,应当包含廉政档案记载的内容。(来源:党风室 据镇江市纪委材料整理) |
稿源:
党风室 据镇江市纪委材料整理
编辑:
范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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