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杨金志、仇逸、孙彬)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振楼说,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食品侦探”制度,在质监部门内设立国家食品督查局。这一部门的督查人员不坐班,主要工作就是上街随机抽查食品和进行化验,以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陈振楼表示,2004年安徽“阜阳假奶粉”事件发生后仅四年,2008年又发生性质更严重的“三鹿奶粉”事件,再一次为我国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我们已经有了不少机构和制度,为什么仍会经常出食品安全问题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家没有建立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 他说,目前我国虽然建立了由质监、工商、食药监、医疗卫生等部门组成的食品监督体系,但是上述部门的工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程式化,不是定期检查,就是检查之前事先通知,或者让商家主动送检,这种做法难以检出问题。 陈振楼介绍说,不少发达国家都有随机性的食品督查机构和工作机制。例如,法国就设立了“食品侦探”一职,专门负责食品卫生的检验工作。“食品侦探”每天四处走动,“微服私访”任何跟食品有关的地方。他们不仅亲自吃喝,还要把样品带回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并把商家记入“黑名单”。 陈振楼说,建立这样的队伍很必要,但避免其滥用权力也很重要,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和运行办法。 此外,“国家还应该积极支持消费者打假。消费者是监督市场的无处不在的眼睛。保障和促进消费者的打假监督,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陈振楼说,“上世纪90年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也曾引发我国广泛的民间打假,但后来由于个别部门不支持,消费者打假逐渐淡出社会。对于打假,国家应该支持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