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的户籍改革步伐必将加快。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各地的户籍改革政策正在密集推出。比如,浙江嘉兴市拟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云南省也已经宣布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模式,统称为居民户。江西省和湖南省也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流动的户籍管理制度。
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50多年的岁月沉淀和利益分割,使户籍制度不仅体现为农民和城市居民的身份差别,也体现为一系列的福利差异。户籍差别不仅使农民无法享有城里人享有的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也无法享有相同的发展机遇和利益分配。反而如专家所总结的那样,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宏观看来就是新中国的发展“前三十年靠农产品剪刀差,后三十年靠土地剪刀差”。经济的发展、土地价值的凸显并没有给农民带来伴随城市化的进展而同步增长的利益。
农民的孩子持有农业户口,城里人的孩子持有非农户口,户籍属性的世袭,导致了对农民的身份束缚,本来应该是职业概念的农民,却成了一种身份概念,无法享受到同等的利益,以致农民和农民工被歧视为“二等公民”。
而目前的地方户籍改革,大多属于取消形式上的户籍歧视,仅在户籍登记上体现了城乡统一,依托户籍身份所产生的各种差别待遇,如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基础教育等,却少有实质作为,可这些待遇差别才真正体现了户籍歧视。湖北省就曾放宽城市户口的申请,但很多农民工并不愿成为“新市民”,因为他们不确定能否享受到“市民待遇”。
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农民从农村搬到城市,换个户口本这么简单,其背后附着的一系列社会政策和福利差异如果不能实现统一化,仅是“户籍统一”后从事实上的农民变为名义上的“城市居民”,那么,这种改革对于农民来讲就有点“画饼充饥”的味道了。
正如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孙明山所言,“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单靠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并无法完全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现实。”
因此,真正的户籍改革,不仅应该是户籍登记的变更,不能停留在一纸文件、一项规定,更应该通过一系列彻底的社会经济政策,赋予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和利益分配机会,最终改变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讲,户籍改革的重点不在户籍登记制度,而在于增加农民的福利和公民权利。(右撇子)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保险 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