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挑战下更需进一步国际化 “民营”与“外向型”,是宁波经济给外界最鲜明的两个形象。民营经济和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一致被认定为宁波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然而,在前所未有的严峻外贸形势下,宁波经济是全力转向国内市场,还是要继续强化外向型?尽管不必立即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但这个问题困扰着国内所有的外贸发达城市。 美景:开放型收效明显 宁波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07年宁波市进出口额达560亿美元,其中出口380亿美元、进口180亿美元,分别增长32%、32%和34%。民企是其外贸主体。出口额上亿美元商品52种,进口额上亿美元商品24种。进出口额超亿美元企业有67家,其中超5亿美元有10家,超10亿美元有2家。 传统的粗放式外贸增长方式正在逐步转型,如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占近60%,加工贸易增速高于一般贸易。宁波凹凸起重运输机械总厂依托自主创新成功研发LDC型电动单梁起重机,一举突破传统起重机的加工制造工艺,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订单。继获全球起重机第一大厂商德玛格公司20台产品订单后,又打入美国市场,成为首次以自主品牌登陆北美的桥式起重机生产商。 宁波民企对外投资成长显著,2007年新批境外企业110家,在7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750家境外企业和机构,中方投资达3.58亿美元,成为副省级城市中设立境外企业最多的城市。如浙江吉利汽车等5家民营企业中标承建墨西哥中国(宁波)吉利工业经济贸易合作区,这是首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宁波民企还承建了贝宁中国经贸中心;宁波世纪华丰接下33.5亿美元的境外承包大单;圣龙公司的美国研发中心成功研发出汽车无级变速油泵。 2007年里,“升值”、“退税调整”、“反倾销调查”、“涨价”等等困扰外贸的关键词盛行,但宁波的开放型经济仍然表现不俗。这一年,又是宁波民企开放型经济的盛年。 问题:三道枷锁成制约 记者观察到,尽管外贸仍在持续增长,但不少曾经以外贸见长的企业,纷纷开始组建面向国内市场的营销公司。这一现象不单单出现在宁波,在浙江、广东等外贸大省也似乎在成为风潮。除了国内市场的巨大增长性,有没有其它因素致使这些外贸巨头放缓走出去的脚步? 宁波市工商联的一份调研表明,目前有三道枷锁在束缚民企的开放型经济:一是国际市场的制约;二是有待完善的政府服务;三是民企自身素质的缺陷。 国际市场繁复的规则、多变的环境以及层出不穷的贸易壁垒,让民企“走出去”走得比较艰苦。不少民营企业主要的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容易招致反倾销诉讼或非关税贸易壁垒。欧盟最近发起的几波反倾销诉讼,如蜡烛、汽车零部件等,对包括宁波在内的许多民营企业造成巨大压力。同时,逐步上升的原料和劳动力成本,使其产品价格竞争力趋弱。另外,民企对复杂的国际法律法规、营商环境与异国文化不熟悉,难以掌握国外销售通道,适应国外竞争比较艰难。 政府服务追不上开放型经济的步伐,是又一个不太轻松的枷锁。即使在以工作效率迅捷、配合民企热情著称的宁波市,仍然有不少服务领域有待完善。宁波市工商联在最近的政协会议提案中,就收集了几个典型案例。比如曾有企业抱怨说,政府尽管在不遗余力地向民企提供涉外服务信息,但散布在不同部门,搜集起来费时费力成本太高;还有屡次出口退税的调整下,出口商品退税目录没能根据商品主要原材料的变化来细化。比如,一个小型企业为做出口退税备案每年需要支出30多万元,而如果税务部门可以与海关联网,就完全可以不再要求企业自行备案。 还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枷锁是,民企自身素质的缺陷。比如部分民企有“小成即满”思想,有的对国际市场心怀畏惧;而大部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居于产业链末端的民企即便有雄心也缺乏办法。还有一些民企的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也不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像业务骨干窃取商业秘密“飞单”或跳槽的事件,近年也频频发生。 药方:需要更加开放 或许转向国内市场也是个不错的发展办法,但宁波工商界人士依然极度重视开放的重要性,并表达出了知难而上的决心和智慧。 在宁波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宁波市工商联收集民企意见,提交了《关于推进宁波市民营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建议》。这份建议案给出了发展宁波民营开放型经济的一些药方,得到宁波市政府首肯,并确定为大会发言材料。 材料中说,宁波近年开放型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趋缓,而就宁波的区位优势和民企实力而言,民营开放型经济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带动效应和集聚效应可以进一步提高。 这份材料从宁波民企自身和政府行为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建议呼吁民企要认识到当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现状,继续坚持通过开拓国际市场来寻求发展机遇和空间。要在全球配置资源、技术引进与改造、自有品牌创立、“以民引外”、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加大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并积极学习掌握国际国内的商业法律条款,主动适应更深层次的全球化竞争。 建议还重点从政府行为角度,代表宁波民企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减少对民企商务活动的限制,实现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从核准制向备案制过渡,对事关全局的政策调整更充分听取民企的意见; 二是提供法律保障,如加紧制订《海外投资法》,对民企境外投资进行扶持和管理,制定符合民企发展特点的“以民引外”指导性意见,对国外一些不恰当的“反倾销”,政府能提供外事交涉和法律援助; 三是优化服务环境,统一协调海关、税务、商检等部门,简化出口环节管理的手续,取消或降低出口环节中各种收费的费种和收费标准,希望把民企纳入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范畴,建议商务部以及地方各级外经贸管理部门建立涉外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建立信息库,方便企业检索,改变目前零乱发布的局面。 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建海外商会组织,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服务性、公正性、协调性和自律性方面的独特作用。同时完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法律、会计、信息咨询、市场交易、市场监督鉴证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建立涉外投资的法律援助体系,鼓励相关中介组织走出去,为民企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相应的律师、会计、评估、审计、管理和技术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