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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4 08:37: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八八战略”十五年视频展播 【专题】“八八战略”再深化 改革开放再出发

浙江大学毕业生在西湖白堤拍毕业照。里尔摄

  二、习近平同志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在浙江的实践成效

  这些年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秉承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建设的重大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认真做好各项民生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1.经济与民生实现了良性循环。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经济发展不是最终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终极目标。十多年来,浙江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与经济增长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努力构建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的机制。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民生政策、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统一,把制定完善的民生保障政策与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发展经济、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把握。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大社保体系”;制定均衡公共教育政策,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住者有其屋”;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公正;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社会权利,促进社会整体向上垂直流动;注重均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对均衡,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对均衡,人与自然发展相对均衡。在经济发展领先全国的同时,浙江民生建设水平也居全国前列。2017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是全国平均25974元的1.62倍,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是全国平均36396元的1.41倍,连续1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是全国平均13432元的1.86倍,连续3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2.民生建设体制机制持续完善。2004年,在习近平同志指导和推动下,浙江率先建立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确定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工作领域,建立了民情反映、民主决策、责任落实、投入保障和督查考评五大工作机制,找准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切入口。2005年以来,浙江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并在每年人代会上作出承诺,重点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同时,建立民生实事督查考评机制,完成情况次年向省人代会汇报,并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十件实事的承诺兑现。2007年,浙江省民情民意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承诺的“为民十件实事”,件件都有着落,而且各项“民生指数”都是“超额完成”,群众对十个方面实事的满意度达88.8%。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块一块补短板。2008年4月,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提出改善民生十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把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推向纵深。同年7月,浙江启动了全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2012年12月,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并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2014年,浙江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努力给人民群众在“富”的身上添加“美”的衣裳。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浙江民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呈现了新亮点,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2015年,全省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确保改善民生“一个都不能少”。

  3.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要求,公共财政要在最大程度上惠及浙江百姓,向“民生财政”转变。2006年开始,浙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通过大幅减少“三公”经费,确保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当年,浙江全省和省级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72%和73%。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民生投入不因发展压力而动摇,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依然达72.2%。“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11个地级市、54个县民生支出总量不断攀升,年均增长15.14%,远高于同期GDP增长水平。在财政投入的有力保障下,浙江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深化,全民医保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红十字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09年,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7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251万,持卡人数覆盖常住人口的92.82%。2017年,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675.45亿元。不断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十一五”期间,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财政周转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网格化管理、劳动保障诚信建设等5项制度。2012年,“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内容。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6年,实施《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性法规。

  4.民生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多年来,浙江以推进教育、就业、医疗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事业为重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实现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入大众化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迅速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2015年,浙江9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优化高等教育体制,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相继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省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遴选。优化中职教育结构,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道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新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被确立为全国唯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十一五”期间,浙江初步形成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73%。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95.5%,位居全国前列。坚持深化医疗卫生和体育改革,有效贯彻健康中国战略。2005年,浙江全面部署卫生强省建设,实施小康健身工程,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十多年来,浙江把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大卫生理念深入人心、大健康格局逐步形成。在全国最早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公共卫生“五大体系”建设,率先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率先打响农村“厕所革命”攻坚战,全面普及农村“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加大投入,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按人均投入的补偿机制,“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800多亿元。持续推进“小康健身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体育场地143512个,场地面积为1亿多平方米,老百姓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1%,国民体质合格率为92.2%。2016年,浙江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4岁,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超过中高等收入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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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4 08:37:00

浙江大学毕业生在西湖白堤拍毕业照。里尔摄

  二、习近平同志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在浙江的实践成效

  这些年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秉承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建设的重大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认真做好各项民生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1.经济与民生实现了良性循环。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经济发展不是最终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才是终极目标。十多年来,浙江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与经济增长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努力构建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的机制。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民生政策、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统一,把制定完善的民生保障政策与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发展经济、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把握。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大社保体系”;制定均衡公共教育政策,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住者有其屋”;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公正;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保障农民工社会权利,促进社会整体向上垂直流动;注重均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对均衡,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对均衡,人与自然发展相对均衡。在经济发展领先全国的同时,浙江民生建设水平也居全国前列。2017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是全国平均25974元的1.62倍,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是全国平均36396元的1.41倍,连续1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是全国平均13432元的1.86倍,连续3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2.民生建设体制机制持续完善。2004年,在习近平同志指导和推动下,浙江率先建立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确定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为民办实事十大重点工作领域,建立了民情反映、民主决策、责任落实、投入保障和督查考评五大工作机制,找准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切入口。2005年以来,浙江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并在每年人代会上作出承诺,重点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同时,建立民生实事督查考评机制,完成情况次年向省人代会汇报,并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十件实事的承诺兑现。2007年,浙江省民情民意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承诺的“为民十件实事”,件件都有着落,而且各项“民生指数”都是“超额完成”,群众对十个方面实事的满意度达88.8%。十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块一块补短板。2008年4月,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提出改善民生十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把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推向纵深。同年7月,浙江启动了全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2012年12月,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并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2014年,浙江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努力给人民群众在“富”的身上添加“美”的衣裳。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浙江民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呈现了新亮点,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2015年,全省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确保改善民生“一个都不能少”。

  3.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要求,公共财政要在最大程度上惠及浙江百姓,向“民生财政”转变。2006年开始,浙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通过大幅减少“三公”经费,确保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当年,浙江全省和省级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72%和73%。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民生投入不因发展压力而动摇,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依然达72.2%。“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11个地级市、54个县民生支出总量不断攀升,年均增长15.14%,远高于同期GDP增长水平。在财政投入的有力保障下,浙江民生保障体系更加给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深化,全民医保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红十字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09年,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7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251万,持卡人数覆盖常住人口的92.82%。2017年,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675.45亿元。不断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十一五”期间,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财政周转金、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网格化管理、劳动保障诚信建设等5项制度。2012年,“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内容。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6年,实施《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性法规。

  4.民生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多年来,浙江以推进教育、就业、医疗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事业为重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实现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入大众化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迅速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2015年,浙江9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优化高等教育体制,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相继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省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遴选。优化中职教育结构,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道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新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被确立为全国唯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十一五”期间,浙江初步形成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73%。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95.5%,位居全国前列。坚持深化医疗卫生和体育改革,有效贯彻健康中国战略。2005年,浙江全面部署卫生强省建设,实施小康健身工程,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十多年来,浙江把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大卫生理念深入人心、大健康格局逐步形成。在全国最早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公共卫生“五大体系”建设,率先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率先打响农村“厕所革命”攻坚战,全面普及农村“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加大投入,率先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按人均投入的补偿机制,“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800多亿元。持续推进“小康健身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体育场地143512个,场地面积为1亿多平方米,老百姓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1%,国民体质合格率为92.2%。2016年,浙江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4岁,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超过中高等收入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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