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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4 08:37: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八八战略”十五年视频展播 【专题】“八八战略”再深化 改革开放再出发

  民生问题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决定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以对这片土地最深的爱和对人民最浓的情,就民生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等民生问题,领导和推动了浙江各项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俯瞰长兴县龙山街道中心幼儿园,空中跑道十分醒目。拍友谭云俸张泽民摄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丰富内涵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作大于天。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眼“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对改善和发展民生作出了一系列战略性的整体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前瞻性的理论探索。他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思考和探索,充分吸收了中国优秀传统民生思想的精华,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的要义,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和实践价值。

  1.在价值立场上,强调“以人为本”“为民干事”。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民生建设重要论述,“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体现了不忘初心、执政为民的人民情怀。他强调,“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牵动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他指出,要“始终牢记,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激励干部在民生方面履行使命,当好公仆。他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乌纱帽’再大,也大不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他饱含深情地引用了郑板桥、范仲淹、杜甫、于谦重视民生的诗句,指出心无百姓莫为“官”;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一文中,习近平同志生动引述刘邦《大风歌》中“守土”的含义、明成祖“天子守国门”的使命,以及清代守钱塘大堤的塘官在决堤事故时“不等皇帝来找他算账,他就跳塘自尽”的事例,阐述为官者的民生责任。他还经常引用“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等古语,强调要“像领导干部的好榜样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英模人物那样,做一个亲民爱民的公仆”。

   2.在工作定位上,强调“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就坚决不能办”。他把民生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问题,明确要求干部“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关注民生”和“对上级负责”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所谓对下负责,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如果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时,在体现基层和群众的愿望时,只是依样画葫芦,不善于上下结合,其结果必然是貌似‘负责’,实乃敷衍塞责。”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身体力行,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

   3.在工作路径上,强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同志鲜明指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

  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强调:“为民办实事,一定要办在点子上,关键是要用心听民声、以情察民意。”“为民办实事对象是‘民’,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他提出:“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应该跑遍所有的县市区。”他积极带头并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情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和愿望,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电话、投诉电话、民情热线管理和市民电子信箱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社团组织和大众传媒沟通群众、反映民意的作用;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构建了解民情民意的网络平台”,通过扩大和疏通民情反映渠道,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推动下,浙江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连续多年带队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市区,采取公告的形式下访,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

  4.在工作方式上,强调“狠抓落实”“善于同群众说话”。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为民办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工作中去”。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尽快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并掌握为民办实事的规律,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只有“听得懂”群众的声音,“讲得好”群众的话语,民生工作才能做到群众心坎里。习近平同志重视干部与群众说话的能力,明确要求干部“放下架子”“做好样子”。他指出:“有少数干部不会同群众说话,在群众面前处于失语状态。其实,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严重疏离群众”“只有在平时多做过细的群众工作,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5.在机制保障上,强调要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的部署,始终贯穿着在“实效”中求“长效”的理念。他指出,“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深化提高,关键在于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实事项目选择、决策、实施和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在他的主持下,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和改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

  习近平同志指出,为民办实事要反对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鼓励多做铺垫性的长期工作,正确对待“潜绩”与“显绩”的关系。他列举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和福建东山县防护林建设的具体事例,阐述只有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才能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不朽的丰碑。他提出,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求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为民办实事过程中人民群众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以人为本”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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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7-24 08:37:00

  民生问题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决定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统筹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以对这片土地最深的爱和对人民最浓的情,就民生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关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等民生问题,领导和推动了浙江各项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从“民生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俯瞰长兴县龙山街道中心幼儿园,空中跑道十分醒目。拍友谭云俸张泽民摄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丰富内涵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作大于天。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着眼“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对改善和发展民生作出了一系列战略性的整体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前瞻性的理论探索。他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思考和探索,充分吸收了中国优秀传统民生思想的精华,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的要义,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和实践价值。

  1.在价值立场上,强调“以人为本”“为民干事”。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民生建设重要论述,“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体现了不忘初心、执政为民的人民情怀。他强调,“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牵动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他指出,要“始终牢记,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激励干部在民生方面履行使命,当好公仆。他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乌纱帽’再大,也大不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他饱含深情地引用了郑板桥、范仲淹、杜甫、于谦重视民生的诗句,指出心无百姓莫为“官”;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一文中,习近平同志生动引述刘邦《大风歌》中“守土”的含义、明成祖“天子守国门”的使命,以及清代守钱塘大堤的塘官在决堤事故时“不等皇帝来找他算账,他就跳塘自尽”的事例,阐述为官者的民生责任。他还经常引用“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等古语,强调要“像领导干部的好榜样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英模人物那样,做一个亲民爱民的公仆”。

   2.在工作定位上,强调“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宗旨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就坚决不能办”。他把民生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问题,明确要求干部“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关注民生”和“对上级负责”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指出:“所谓对下负责,就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如果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时,在体现基层和群众的愿望时,只是依样画葫芦,不善于上下结合,其结果必然是貌似‘负责’,实乃敷衍塞责。”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身体力行,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的位置。

   3.在工作路径上,强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习近平同志鲜明指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

  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强调:“为民办实事,一定要办在点子上,关键是要用心听民声、以情察民意。”“为民办实事对象是‘民’,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他提出:“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应该跑遍所有的县市区。”他积极带头并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情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和愿望,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电话、投诉电话、民情热线管理和市民电子信箱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社团组织和大众传媒沟通群众、反映民意的作用;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构建了解民情民意的网络平台”,通过扩大和疏通民情反映渠道,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推动下,浙江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连续多年带队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市区,采取公告的形式下访,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

  4.在工作方式上,强调“狠抓落实”“善于同群众说话”。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为民办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工作中去”。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尽快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深做细。”“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并掌握为民办实事的规律,坚持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只有“听得懂”群众的声音,“讲得好”群众的话语,民生工作才能做到群众心坎里。习近平同志重视干部与群众说话的能力,明确要求干部“放下架子”“做好样子”。他指出:“有少数干部不会同群众说话,在群众面前处于失语状态。其实,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严重疏离群众”“只有在平时多做过细的群众工作,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5.在机制保障上,强调要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生的部署,始终贯穿着在“实效”中求“长效”的理念。他指出,“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深化提高,关键在于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实事项目选择、决策、实施和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在他的主持下,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和改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

  习近平同志指出,为民办实事要反对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鼓励多做铺垫性的长期工作,正确对待“潜绩”与“显绩”的关系。他列举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和福建东山县防护林建设的具体事例,阐述只有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才能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不朽的丰碑。他提出,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求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为民办实事过程中人民群众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以人为本”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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