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5.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71.0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67.33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44亿元,调入资金105.0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8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883.4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9.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0.0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222.84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65.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36亿元,结转下年61亿元),支出合计1883.4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37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改征增值税129.77亿元,完成预算的92.9%;企业所得税179.0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个人所得税8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9.9%;城市维护建设税8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契税及耕地占用税7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5%。非税收入20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9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教育支出214.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科学技术支出58.79亿元,完成预算的9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亿元,完成预算的9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76亿元,完成预算的94.6%;节能环保支出40.9亿元,完成预算的287.5%,支出高于预算主要是新能源汽车中央补助资金较多;城乡社区支出22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
2.市级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52.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14.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71.0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95.6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9.0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7.44亿元,调入资金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1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919.4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3.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2.48亿元和转移性支出592.1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65.48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34.2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36.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亿元,结转下年16.84亿元],支出合计919.45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47.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企业所得税1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个人所得税1.85亿元,完成预算的120.4%;城市维护建设税19.84亿元,完成预算的98%。非税收入49.14亿元,完成预算的130.7%。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4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市级分享税收收入69.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农林水支出12.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4%;教育支出43.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5.2%;科学技术支出7.6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1亿元,完成预算的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亿元,完成预算的95.9%;节能环保支出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6.2%;城乡社区支出10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29.2%,支出高于预算主要是年中整合部分资金用于城建支出。
2017年,经财政部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47亿元,其中当年新增限额52亿元。2017年全市发行政府债券432.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2亿元(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31亿元)、置换债券380.1亿元(一般债券250亿元、专项债券130.1亿元)。偿还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券本金20亿元,兑付到期政府债券利息37.2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为1497.4亿元(一般债券966.8亿元、专项债券530.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8.31亿元,完成预算的135.1%,负增长0.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1.05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1亿元、调入资金0.44亿元、上年结转117.2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31.8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48亿元,完成预算的121.9%,增长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0.05亿元;调出资金71.86亿元;结转下年129.5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土地出让交易量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上升,支出相应增加。
2.市级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73亿元,完成预算的66.4%,负增长51.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1.05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8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76亿元、上年结转51.0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404.3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7亿元,完成预算的53%,负增长48.6%;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69.15亿元;调出资金4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6.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19.35亿元;结转下年47.49亿元。收支低于预算主要是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市级管理范围的土地供应量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1亿元,完成预算的84.1%;加上上年结转1.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6.6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9亿元,完成预算的58.5%;调出资金2.68亿元;结转下年0.94亿元。收入低于预算主要是省海港集团收益因故未缴,支出低于预算主要是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因故未组建,当年安排的2亿元资本金未能支出(市级亦同)。
2.市级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3亿元,完成预算的61.6%;加上上年结转1.5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3.4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6亿元,完成预算的54.9%;结转下年0.9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4.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上年结转1056.2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结转下年1141.11亿元。
2.市级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上年结转616.1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8.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结转下年673.7亿元。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1.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各项财税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5类20项42条提速减负增效的便利化涉税事项服务措施,社保缴费实现“无需上门、全面降率、征前减负”,我市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395亿元,比上年增加77.9亿元。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全年减税338.7亿元。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取消或停征城市公用附加等3项政府性基金和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省定项目涉企“零收费”,全年降费33.8亿元。继续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5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2.5亿元。
二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大气治理、城乡环境、就业创业等十项民生实事工程实施和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规范推进PPP模式,共26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落地率位居全国前列。加快产业发展基金实质运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设立产业发展基金21支,总规模179亿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9%。
三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建立经济薄弱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各项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和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出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启动项目库建设,规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出台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建立约谈通报、与年度预算和转移支付挂钩等机制。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实施预算联网监督。
四是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债务风险相对较高地区制定债务消化计划,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年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1亿元、专项债券31亿元,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全年组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380.1亿元,累计置换1356.4亿元,有效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清理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组织推动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夯实债务管理基础。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财政预算相关建议共124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认真落实办理责任,主动宣传财税政策,积极回应代表要求,进一步提升财税工作水平。人大建议的按时办结率、面商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件中所涉及的问题都已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于2016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部分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使用不合理、部分执收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对公务卡资金的动态监控有待加强等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推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范围边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规范项目支出列支范围;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严格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加强各类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区县(市)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一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快,部分专项存在资金碎片化和绩效不高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综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我市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化协同”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坚持财政公共性和普惠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制定支出政策,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2018年财政重点收支政策
1.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积极支持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新动能培育和实体经济发展。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严格落实全国“一张网”收费目录清单机制,推行常态化公开,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
2.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按照“举债有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严格实行限额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隐性债务。完善债务预算管理,加强项目源头控制,按照财政可能把控项目投资总量,整合各类资金和资产,落实财政支出责任。2018年市级到期债券还本支出的20%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其余部分统筹财政超收收入和存量资金偿还。
3.加大生态和扶贫投入,打赢污染防治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继续扶持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支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全力支持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完善相对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机制,落实各项异地搬迁补助政策资金,加强与西部地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逐步增加对口支援财政投入。
4.加大科技和人才投入,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3315计划”和“泛3315计划”,大力支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优化科技经费投入,支持开展科研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航天智慧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企业研发后补助,扩大创新券发放规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经费保障,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5.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培育乡村旅游、休闲渔业、“民宿+”等新型产业体系,支持海洋渔业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措施,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保险和信贷覆盖面。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农村“安居宜居美居”工程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6.完善民生投入机制,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推动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合理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探索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支持办好学前教育,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宁波大学建设“双一流”大学,推进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材料研究生院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平安宁波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5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70.68亿元和转移性收入250.9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4.6亿元,调入资金99.3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760.17亿元(不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5.58亿元,同口径增长10%;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7亿元、转移性支出67.59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00亿元,支出合计1760.1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59.8亿元,企业所得税192.2亿元,个人所得税84.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7.5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76.05亿元;非税收入208.45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75.72亿元,增长8.2%;教育支出222.85亿元,增长7.5%;科学技术支出63.2亿元,增长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16亿元,增长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8亿元,增长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2亿元,增长7%;节能环保支出18.27亿元,增长8%;城乡社区支出224.2亿元,增长4.6%。
2.市级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71.68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70.68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59.7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9.3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4.6亿元,调入资金58.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802.13亿元(不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86亿元,同口径增长0.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6亿元、转移性支出378.67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5亿元,上解支出67.6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66.7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35.4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00亿元,支出合计802.1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82.61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5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13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8.93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79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1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66.7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0.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6.12亿元。
市级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7亿元,企业所得税19.56亿元,个人所得税1.9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5亿元;非税收入50.23亿元。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44.1亿元。市级分享税收收入73.85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1.68亿元,增长0.5%,主要是加大对区县(市)转移支付规模;教育支出43.91亿元,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8.61亿元,增长1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8亿元,增长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亿元,增长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7亿元,增长7.9%;节能环保支出1.63亿元,增长15.9%;城乡社区支出78.65亿元,负增长14.2%,主要是上年支出基数较高。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0.61亿元,同口径增长1.6%;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1亿元、上年结转129.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986.01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86亿元,同口径增长7.9%;调出资金5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9亿元;结转下年122.65亿元。
2.市级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21亿元,同口径增长27.7%;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1亿元、上年结转47.4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376.5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36亿元,同口径增长49.5%;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88.7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9.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1.1亿元;调出资金27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9亿元;结转下年40.51亿元。预算收支增长较多主要是预计2018年市级管理范围内土地供应量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将有所上升,支出相应增加。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增长119.8%;加上上年结转0.9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1.94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8亿元,增长126.4%;调出资金5.16亿元。预算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是省海港集团分红增加及上年收益在2018年上缴。预算支出增加较多主要是继续安排上年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资本金因故未支出的2亿元(市级亦同)。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2.市级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3亿元,增长243.1%;加上上年结转0.9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7.54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2亿元,增长134.8%;调出资金1.52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六)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3.37亿元,负增长1.5%;上年结转1141.11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2.22亿元,增长3.4%;结转下年1192.26亿元。预算收入负增长主要是上年机关参公和全额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清算基本结束,2018年清算收入相应减少。
2.市级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3.35亿元,增长4.6%;上年结转673.7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3.04亿元,增长7.8%;结转下年724.01亿元。
(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2018年,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市拟发行置换债券261.68亿元(一般债券170.68亿元、专项债券91亿元),并将其收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部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依法编制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时,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将还本付息列入相应财政预算。
三、切实做好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加快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部署,继续配合推进市与中央、省在教育、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继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加快项目库建设,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细化率,取消“先确定支出总额再确定具体项目”的预算编制方法,着力破解财政支出固化问题。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考核和公开机制,严格落实预算法和省政府债务“六必问”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发挥财政职能,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整合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研究建立企业扶持统一平台,强化政策兑现公开性、公平性、时效性和反馈机制,提升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优化财政科技经费配置机制,提高科技资金使用绩效,激发企业、科研机构和人员等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落实“凤凰行动”宁波计划,鼓励优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发挥对产业链构建和区块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投资进度,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PPP模式规范运作和推广应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推动我市综合交通、大型水利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障改善民生,健全惠民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农资金的扶持方向、环节和支持方式,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教育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各项社保政策的统筹协调,建立社保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完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引导公立医院创新运作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城、农村下沉。落实公共文化投入主体责任,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文化强市建设。
(四)强化财政监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办案查处力度,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功能,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车辆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出租、出售等处置行为。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府采购”在规范操作、提质增效、精准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会计法,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理念,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执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绩效评价,逐步完善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编辑: 孙研纠错:171964650@qq.com